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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大东方人寿25%股权3亿转让

中国证券报2012年09月17日04:0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于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显示,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5%股权挂牌转让,挂牌价格共计3.03亿元。

资料显示,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6年5月11日成立,是我国目前唯一将总部设在西部地区的全国性合资寿险公司,由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两大股东各持股50%。经2010年1月一次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3亿元增至10亿元。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及团体人身保险业务。

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末,中新大东方共有22家分支机构,其中省级分公司3家,分别设于重庆、四川、陕西,中心分公司1家,营销服务部18家;另有湖北分公司已获保监会批准筹建,即将开业。截至2012年5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545人(不含个人代理人)。

近几年中新大东方的经营情况并不理想。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亿元,亏损1.01亿元。2010年公司则亏损4850.25万元。不过今年前五月,公司已经实现盈利,共取得净利润1543.99万元,总资产达到19.24亿元,持有货币资金2744.62万元,定期存款11.63亿元,公司股东权益共计7.32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相比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寿险业市场空间巨大,标的公司总部设立在西部地区,具备一定的地域发展优势。同时,标的公司是合资寿险公司扩容潮后开设较晚的机构,与开业时间长达十余年的其他合资寿险公司相比,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经营负担。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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