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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共谋发展

中国证券报2012年09月14日04:01分类:新华社报刊

   9月13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在迪拜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国内地期货交易所与中东地区交易所首次进行战略合作,也是大商所成立19年来与国际同行签署的第18个合作协议。

据了解,此次双方合作宗旨是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在全球范围内拓展新的业务机会。根据谅解备忘录,双方今后将在产品及市场开发、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

大商所总经理刘兴强表示,大商所高度重视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与合作方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并不断学习和吸收他们先进的发展理念和管理经验,为市场未来对外开放做好相关准备。

他说,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是中东地区领先的衍生品交易所,对中东地区的金融市场具有深远的影响力。中东地区是石油和石化下游相关产品的生产基地之一,中国则是最大的消费国之一,同时随着大商所塑料期货市场的发展,投资者对中东地区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因此大商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在合作方面有着共同的业务切入点。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对促进双方交流合作、共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并为大商所与中东地区的合作揭开了新篇章。

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DGCX”)成立于2005年,是中东地区第一个衍生品交易所,也是唯一一家允许市场参与者在海湾地区进行交易清算和结算的交易所。作为一家电子化的商品及货币衍生品交易所,DGCX在中东衍生品市场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目前拥有来自全球的230位会员,产品涵盖贵金属、能源以及货币等诸多期货期权。(胡东林)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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