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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多举措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08月16日07:19分类:大盘解析

核心提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引导和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分红机制。《指引》在制定思路上体现出三大特征,即非强制性、以信息披露为本,且重视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

上交所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答记者问|数万亿资金入市可期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需披露原因|鼓励而非强制 A股分红水平有望提升

高分红公司再融资将享“绿色通道”待遇|多公司明确分红政策 创业板股利支付率较高

新华08网上海8月16日电(记者潘清)为培育价值投资理念、普及健康股权文化,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吸引长期资金入市,上海证券交易所16日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高分红且红利收益率高的上市公司,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方面有望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指引》涵盖六个方面的内容:提供备选现金分红政策,规范例外情况;引导建立中小股东参与机制;政策鼓励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倡导持续合理分红;分红水平事后评价;鼓励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多样化回报股东方式。

《指引》参考国际市场常用的分红政策,提供了固定金额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额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等四种备选分红政策;例外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分红政策实施利润分配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按照《指引》的相关规定,对于高分红(不低于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交易所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

在鼓励上市公司每年度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指引》要求上市公司特别是新上市公司和刚完成再融资的已上市公司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此外,《指引》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回购股票的方式回报投资者,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投资者获得回报的重要途径,是增强股票市场长期投资吸引力的必要条件,也是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石。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利于培育价值投资理念,普及健康股权文化;有利于吸引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公积金等长期资金入市,增强市场稳定性;有利于合理配置公司资金,保护投资者利益。

数据显示,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体水平逐年提高,2011年分红总额达到4720亿元。截至2011年底,连续十年分红的上市公司有129家,占上市满十年上市公司总数的18.5%;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分红金额超过50亿元的公司有12家;股利支付率连续五年超过40%的公司有24家。

另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沪市分红公司的平均股息率(以年末收盘价计算)分别为0.85%、0.94%和1.49%。2011年股息率超过3%和5%的上市公司分别为52家和14家。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分红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公司分红预期不明确,分红机制有待完善,股利支付率不够理想等。截至2011年末,沪市仅有不足四成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分配现金红利,另有20家上市超过10年的公司从未发放过现金红利。(完)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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