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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就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答记者问

http://stock.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2年06月28日18:04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回答了记者的有关问题。

上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全文)

深交所发布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一、本次退市制度改革是在怎样的背景和环境下进行的?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退市是正常的证券市场现象,退市制度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已经有十多年的实践,在完善市场机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原有退市制度暴露出标准单一、易于规避、程序冗长等诸多问题,未能充分发挥优胜劣汰、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功能。另一方面,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转让和监管制度初步建立,改革完善退市制度,实现退市工作市场化、正常化、常态化的条件日趋成熟。

2012年4月29日,我所对外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20日征求意见截止后,根据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我所对退市制度改革方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现正式发布。同时,将根据方案修订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并发布实施。

二、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的出发点是什么?改革的要点有哪些?

在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下,本次退市制度改革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实际和长远需要出发,着力解决退市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退市标准体系,明确市场预期,抑制炒作绩差股,实现防控风险和平稳退市的目的。具体来看,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的要点是:

1.填补原有退市制度存在的漏洞。原有退市规则对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收益和补充材料期限没有明确的界定和要求,致使一批公司长期“停而不退”现象非常突出。《方案》通过增加扣非后净利润指标和30个交易日内完成补充材料的要求,对恢复上市环节中的两个关键问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2.完善退市标准,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针对市场上“僵尸”公司长期存在等突出问题,《方案》新增了净资产、营业收入等相关财务指标,并增加了前期差错追溯重述、非标准审计报告等相关退市标准;同时,借鉴国际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新增了股票成交量、成交价格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标准,进一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退市。

3.明确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标准,降低市场对重组的非理性预期。针对以往股市中“劣币驱逐良币”、“壳资源”炒作等现象,《方案》在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设立更细致、更具体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遏制绩差公司股票炒作行为。

4.保证新旧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在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诉求的基础上,考虑到市场的实际状况,《方案》在新老划断方面采取了较为稳妥的做法,促进新退市制度的平稳实施。

三、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总体情况如何?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发各方积极反响,共收到反馈邮件500余份,回收网络调查问卷1969份,上市公司调查问卷858份。我所还多次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和监管机构人员参加,广泛征集各方意见。

市场各方对征求意见稿总体持肯定态度,也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与建议。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新老划断的过渡期和退市后续安排最为关注;机构投资者则对相关退市标准提出较高和较严格的要求;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对退市改革方案表示认可。

【责任编辑:赵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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