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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伟王保丰涉嫌内幕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http://stock.xinhua08.com/来源:中国证券报2012年04月06日07:01

核心提示:毛伟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江苏宏宝”,王保丰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ST天龙”,情节严重,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已将两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证监会5日通报毛伟、王保丰涉嫌内幕交易案。毛伟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江苏宏宝”,情节严重,涉嫌内幕交易罪。证监会于去年7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王保丰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ST天龙”,情节严重,涉嫌内幕交易罪,证监会于去年12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毛伟内幕交易逾1500万元

2009年2月至6月期间,江阴市创新石油管件有限公司、江阴德玛斯特钻具有限公司与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宏宝就重组方案、停牌时机等事宜进行商谈并初步达成意向。2009年7月28日,江苏宏宝发布资产重组暨股票停牌公告。在此过程中,毛伟作为创新石油及德玛斯特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郑某实际控制的江阴银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多次随同郑某参与重组谈判,知悉内幕信息,利用其控制或实际操作的4个账户,在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内累计买入188万余股“江苏宏宝”股票,交易金额共计1583万余元,违法所得36万余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区,证监会对此过程中的股票异常交易一直予以严密监控,一旦发现内幕交易行为,依法坚决查处,一旦达到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王保丰利用投行业务之便

2010年8月初,ST天龙实际控制人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思路和设想与国都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王保丰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国都证券相关人员随后向ST天龙提供了发行方案的草案。在随后的10月20日及10月26日,王保丰与ST天龙分别签订了《内幕信息保密告知书》及《保密协议》,承诺对ST天龙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及国都证券为ST天龙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履行保密义务。10月24日至11月3日,王保丰带领国都证券项目组开展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尽职调查工作。11月3日,ST天龙发布停牌公告。1月10日,ST天龙发布公告,披露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预案。

王保丰通过参与沟通、履行相关职责等,知悉了ST天龙非公开发行这一内幕信息。“赵某”证券账户于2010年10月27日开立,随即于10月28日转入资金500万元。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王保丰操作“赵某”账户买入“ST天龙”62万余股,买入金额500万元,股票复牌后于11月22日至12月21日全部卖出,获利34万余元。

王保丰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同时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所述“内幕交易罪”的情形。

“高转送”炒作有风险

证监会监控发现,部分具有“高转送”概念的股票近期异常活跃,一些账户尤其是推出“高转送”的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所在地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账户在年报发布前集中买入相关股票。证监会已对其中涉嫌违规的公司行为及典型的异常交易账户立案调查,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投资者,“高转送”实质是股东权益的内部调整,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高转送”后,上市公司股本总数虽然扩大了,但公司股东的权益并不会因此增加。部分投机者炒作“高转送”概念,伺机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应注重理性投资,对于出现异常波动的“高转送”股票,不要盲目跟风以防范投资风险,应及时向证监会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申屠青南)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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