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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又多”44宗股权纠纷案审结

http://stock.xinhua08.com/来源:新华08网2011年12月21日16:08

新华08网广州12月21日电(记者张建华)涉及著名连锁企业“好又多”的44宗股权纠纷案已审结进入执行程序。记者20日从经办此案的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获悉,“好又多”股权纠纷案涉及全国27个城市的“好又多”商店,标的总额高达4.48亿元,经过法院依法调解和判决,已基本厘清了好又多公司与大陆投资代理人的法律关系,保障了台商和外国企业在大陆的合法投资利益。

好又多百货公司由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常务副会长、著名台商于曰江于1997年投资成立,商店网络已遍布大陆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连锁店达100多家,是大陆连锁分店数量最多的外资商业企业之一。创办初期,各地多家“好又多”公司是由大陆投资代理人代为注册成立,导致“好又多”股权关系复杂。

2007年,国际零售巨头沃尔玛开始收购“好又多”股权。但四年来,全面控股计划一再延期,业内人士认为,“好又多”之前复杂的股权关系是导致全面控股计划受阻的原因之一。

据荔湾区法院介绍,经审理,该系列案中的12件以调解结案,32件以判决结案,这44宗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另外有一件案,由于涉及行政诉讼,尚未审结。法院总体上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妥善化解了纠纷,保障了外国企业及台胞的投资利益。

“好又多”系列案原告是合泰商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于曰江,被告是罗碧容、严文志、吴丽娟等接受原告委托代为投资注册“好又多”公司的投资代理人和有关公司。其中,合泰商业有限公司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外国公司,于曰江是合泰商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好又多”股权纠纷系列案多达45宗,不但涉及台商和外国企业,还涉及全国27个城市的“好又多”百货公司,标的总额高达4.48亿元,是广州荔湾区法院建院以来审理标的金额最大、涉及面最广的商事纠纷系列案件。2010年6月至8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院相继指定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批案件。

原告诉称,合泰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曾借款给罗碧容、严文志、吴丽娟等人,委托他们在大陆代理投资成立“好又多”百货公司,三名被告不享有股权及所属权益,合泰公司有权随时收回三人手中“好又多”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2007年,合泰公司要求三被告将其持有的“好又多”百货公司出资转让给合泰公司,但三被告一直未依约履行,于曰江与合泰公司遂起诉至法院。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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