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国际股市 > 美洲 > 尚德回应“漏税说” 称诈捐子虚乌有

尚德回应“漏税说” 称诈捐子虚乌有

评论
分享到
证券日报2013年01月29日09:14分类:美洲

专家称,如果尚德已补缴的税款不包含“滞纳金、罚款”,则国税部门不会另行处罚尚德

■本报记者 于 南

近日,尚德“漏税说”被炒得沸沸扬扬。

据报道,2011年9月,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原秘书长罗凡华曾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称无锡尚德涉嫌虚假捐赠获取免税发票抵税。而今,该举报核查已于2012年末结束,无锡尚德则于2013年1月初缴纳了556.7万元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篇报道中,“国税部门并未透露税款(556.7万元)中是否包括滞纳金、罚款”一句被此后的报道所“遗忘”,而“漏税”也在不经意间晋升为了“诈捐”。

1月28日,无锡尚德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回应道:“公司自始至终不存在诈捐嫌疑和有意漏税行为,未来关于此事进展,亦将及时向公众公布。”

尚德未曾得到受捐收据

根据报道,尚德电力曾是连续五届(2007年-2011年)“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的合作方之一。5年间,尚德电力每年都会为大赛捐赠价值上千万元的光伏组件,其中2008至2010年捐赠的光伏组件价值分别为3400万元、1500万元、1400万元。

此间,罗凡华在举报中指出的尚德“漏税、诈捐”行为,正是发生在2011年的大赛(第五届)中。

根据双方相关协议,彼时,所有参加总决赛的学校都将获得由尚德电力捐赠的一套2000瓦太阳能发电器材,用于开展太阳能光伏原理教学、实验研究以及应用演示。

然而,2011年9月,罗凡华却向国税部门举报称,大赛冠名方——尚德电力未按“捐赠书”承诺向大赛交付总价值1500万元的光伏发电组件,并凭借中华慈善总会所出具的捐赠发票,获得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此,尚德公司以书面形式向《证券日报》记者回应称,根据大赛执行方(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组委会)出具的收捐证明,中华慈善总会向尚德出具了正式捐赠发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尚德因此获得该项捐赠所对应的一定额度的退税。

但此后,大赛执行方不能提供相关捐赠物资的最终受捐者收据,为确保不侵占国家利益,尚德主动要求暂时进行税务调整,补交对应额度的退税。不过,一旦大赛执行方协助提供相关捐赠物资的最终受捐者收据,则尚德将继续依法享受退税。

专家认为尚德不会另交罚金

在尚德公司发给《证券日报》记者的书面回应中,公司表示:2009、2010年尚德公司对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所有的捐赠物资(太阳能组件产品)全部出厂,没一钱一物回流至尚德及其任一下属企业。

同时,尚德表示,作为捐赠人,将对“大赛执行方(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组委会)不能提供相关捐赠物资的最终受捐者收据”一事保留追究权。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媒体在报道尚德“漏税”时明确指出,“国税部门并未透露尚德所缴税款(556.7万元)中是否包括滞纳金、罚款”,却也做出推测,若尚德“偷税”定性,则“将由税务机关向其追缴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那么,尚德或将面临最少299万元,最多2998万元的罚款”。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财务专家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如果尚德已补缴的税款不包含‘滞纳金、罚款’,则国税部门不会另行处罚尚德。因为税务部门明确要求企业补缴漏税款时应一并缴付罚金、滞纳金,两者绝不会分开征收”。

某税务工作人员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行政处罚都是要求税款和罚金一并缴付的,而在对‘滞纳金’的征收上,则明确要求15个工作日内不产生‘滞纳金’,超过15个工作日,才按每天3%征收‘滞纳金’”。

这意味着“尚德将面临最高2998万元罚款”的结论也可能子虚乌有。

[责任编辑:山晓倩]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已有0人参与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发言须知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