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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新三板 向个人投资者敞开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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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2013年01月17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熊锦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昨天正式挂牌开业并开始交易,这标志着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正式推出。其中引人关注的是,投资者门槛远高于此前市场预期。笔者认为,对新三板设定高门槛,有利于防止新三板过度投机,也有利于保护散户利益。

之前,新三板由深交所负责提供和完善技术支持系统,随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开板以及新三板试点范围扩大,新三板交易平台将移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而新三板《扩大股份转让试点工作方案》早在去年7月便已成形,但一曝光就引起市场广泛争论,其中一个争论焦点就是投资者门槛如何设定,各方分歧较大。2009年,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自然人投资者买卖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股份有关监控业务的通知》,规定自然人投资者不能参与新三板,当然曾经持有挂牌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投资者除外、但也只能买卖之前“持股公司股份”,不得买卖“持股公司股份”外的其他挂牌公司股份。去年7月,证券业协会在大连召开新三板专题会议,对新三板扩容后的交易规则提出五大突破性改进措施,最大变化就是提出允许证券账户资产30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另外还拟取消“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股份”的规定。但30万元这个门槛被一些市场人士认为过低,散户没有能力防范其中的高风险。

高风险市场尤其需要保护散户。当初拟定创业板方案时也曾设想对投资者设立较高准入门槛,比如要求投资者拥有不低于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资产等不同门槛,但有人认为创业板设定投资者门槛是歧视中小股民,后来创业板“基本人人可进”。由于创业板初期市场容量较小,大量散户尤其是基金、社保基金等大机构的入市,导致创业板泡沫泛滥;之后创业板容量逐渐增加,泡沫开始破裂,股民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从2009年10月首批创业板公司上市至今, 355家公司在三年内获得了2300多亿元资金,催生了一大批亿万富豪,但粗略统计股民亏损接近200亿。

事实上,新三板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风险甚至远高于创业板。按规定,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相比在交易所上市要容易得多,新三板企业没有盈利限制,只要满足存续满两年、主营业务突出且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等条件,就可提出申请。新三板企业不需要经过发审委等部门的严格审核,只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证券业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出具备案确认函后即可挂牌。准入制度如此宽松,而多数散户根本就不具备专业分辨能力,懵懵懂懂进入新三板,很难沙里淘金,投资风险巨大。

如果对新三板设立高达300万元的门槛,绝大多数散户将被排除在市场门外,这对散户将起到有效保护作用。其实,目前一些企业急需解决的是股份转让问题,比如 PE等投资者需要退出渠道,新三板正提供了这样的渠道。能在交易所上市当然好,但达不到上市要求而在新三板挂牌,既可解企业股份流动的燃眉之急,也可缓解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争抢IPO现状。

而要让新三板具备PE退出等功能,只需满足投资者股权转让需求就可,这是股东有急用时才需要兑现的需求。因此笔者认为新三板更应定义为股权转让市场,绝不能打造为又一个股票交易所。这也就是说,新三板还不宜过分向个人投资者敞开。同理,做市商制度也不宜着急在新三板推行。

(作者系资深经济研究工作者)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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