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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簿公堂到战略合作 浙江龙盛闰土股份谋划“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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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2013年01月15日04:12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王炯业  ○编辑 全泽源  

数月前还因专利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浙江龙盛与闰土股份,今日终于“化敌为友”,这两大分散染料制造商达成和解共谋发展。

浙江龙盛与闰土股份今日同时发布公告称,1月14日,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就结成战略合作伙伴、长期合作发展达成协议,协议约定,首先双方就专利纠纷事宜达成和解,该协议签订后浙江龙盛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专利诉讼撤诉,闰土股份则向专利复审委撤销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同时,双方就相互原料采购、产品供货和相关项目合作进行了初步商谈,努力搭建产品供应、技术交流、科技共享、成果转化等合作平台,双方将利用各自优势,为项目合作提供充分支持。

然而,就在数月前,浙江龙盛还把闰土股份告上法庭。2012年11月,浙江龙盛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闰土股份,称闰土股份染料产品涉嫌侵犯受涉案专利保护的染料制品,要求闰土股份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受涉案专利保护的染料制品,赔偿其经济损失1亿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对此,闰土股份积极回应称,公司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尽管如此,当时闰土股份股价还是受波及,出现大跌,为维稳股价,其控股股东以增持“力挺”。

有意思的是,浙江龙盛与闰土股份均发轫于浙江省上虞市,两公司又处于同一行业的细分领域,分别为分散染料制造行业的佼佼者。由此,浙江龙盛追诉闰土股份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

就在外界静待浙江龙盛与闰土股份“对簿公堂”结果之际,浙江龙盛却“不计前嫌”与闰土股份达成和解。如此“意外”,让外界对两公司猜测纷纷。今日两公司公告仅披露达成和解的是建立在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在原料采购、产品供货等方面进行合作,但并未透露具体细节。

不可否认的是,两公司“化敌为友”不失为一种“双赢”局面。染料行业以民企为主导,行业集中度高,主要染料公司定价能力较强,呈寡头特征。根据经济学里理论,在寡头竞争中,如两寡头联手将锁定更多利润,还可让新进入者丧失技术与成本优势,从而无法与他们竞争。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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