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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业信息安保水平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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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2年12月28日07:06分类:股市动态

核心提示:中国证监会27日正式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华08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中国证监会27日正式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对于有效处置信息安全事件,减少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维护证券期货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包括总则、事件分级、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附则,共五章三十二条,重点解决了三个问题:

一是划分了证券期货行业信息安全事件的等级。办法依据信息安全事件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将行业信息安全事件区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4级。

二是明确了证券期货机构报告信息安全事件的义务。办法规定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件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或者漏报,明确提出了行业机构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报告、事后总结报告的时限要求、报告路径和报告内容等。

三是明确了信息安全事件责任认定的原则和采取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形。办法规定按照“尽职免责,失职有责”的原则进行事件责任认定,同时,按照事件责任和事件级别,明确了采取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形。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证券期货业要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更加规范地做好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监管部门将持续督促行业机构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防止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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