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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批退市企业名单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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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2年12月24日20:17分类:股市动态

核心提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的做法,设立了退市整理期制度。退市公司股票应在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

新华08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记者24日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ST炎黄、*ST创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得审议通过,将终止上市,这意味着退市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ST炎黄2003年至2005年三年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仍出现亏损。根据相关规定,*ST炎黄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得审议通过。

*ST创智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4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自2009年以来没有任何营业收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问题。鉴于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得审议通过。

为充分揭示风险,为投资者在退市前提供必要的交易机会,这位负责人说,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的做法,设立了退市整理期制度。退市公司股票应在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板后,公司股票的简称将后缀“退”字,但交易时间、10%的日涨跌幅限制等均与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现有交易模式相同。

对于退市企业的去向,这位负责人说,*ST炎黄、*ST创智两家公司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进入全国性场外市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这样,持有这两家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仍然有转让的渠道。与此同时,如果*ST炎黄、*ST创智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消除了终止上市情形并且达到了重新上市的条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场外交易市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或者十八个月后还可以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这位负责人表示,重新上市制度作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疏通了退市渠道、形成了公司“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也为退市公司及其投资者提供了出路,创造了机会,从而使退市行为逐步市场化、正常化、常态化。(完)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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