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向个人开放无悬念(2)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1-02-2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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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国证券业协会多次与券商、基金等机构进行沟通和讨论。目前,管理层和市场各方已经取得共识,三板市场将向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开闸放行已无疑议。业内人士认为,在新三板总体框架出台后,对市场的风险控制也应有具体细则。

  制度框架中的第二条主线是,未来新三板发行拟采取“注册制”,其操作将沿袭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所实施的备案制做法,即由地方政府对拟挂牌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由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和推荐,中国证券业协会实施自律性管理,经由证监会有关部门备案后即可发行,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之后到实施IPO期间,将由主办券商实施终身保荐。

  据了解,目前新三板采用的是备案制做法,即由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和推荐,中国证券业协会仍然实施自律性管理。注册制与此不同的是,原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备案的程序,将交由证监会有关部门,备案后即可发行融资。

  制度框架中的第三条主线是,在交易方式上引入做市商制度,即获得做市资格的主办券商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报价最小单位也将被拆分为1000股/手。

  据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统计,在三板市场上有97%的交易是买入之后再也没有卖出。为改变交易清淡的状况,不少券商人士呼吁在三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这也是本次配套改革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

  “制度框架确认做市商制度是必要的,国外许多场外交易市场都采用做市商制度,总体效果良好。”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做市商的优点是能够保证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即投资者随时都可以按照做市商的报价买入、卖出证券,不会出现买卖双方不均衡(如只有买方或卖方)而无法交易。业内人士认为,是否采用做市商制度将成为决定新三板市场成败的关键因素。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有关研究报告中指出,做市商制度的功能实际上就是融合了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的优点。因而,做市商制度是新三板市场最合适的交易方式。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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