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高市盈率发行 要多管齐下

来源:证券日报  2011-11-21 13:00

■记者  朱宝琛 

新股,特别是创业板新股的高市盈率发行,在其推出之时就是各方热议的话题。

“作为监管机构,我们难以给出市盈率的合理标准。”对此,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因此,要多管齐下改变高市盈率发行股票的局面。

对此,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指出,“改变高市盈率发行”是历史上首次提出,这是重大的转变,是股票市场定位问题的重大转变,是融资者利益与投资者利益的重新平衡,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根本体现。使发行价渐渐合理,投资人才能用合理的价格购进新股。

其实,对于新股发行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市场各方的建言献策,近几年业界也组织了多次研讨:如2010年1月份在上海西郊宾馆举行的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研讨会,分别就询价与定价、理性看待新股发行、思考与展望等展开了讨论;今年4月8日,监管层再次召集市场询价机构、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结构,在深 圳召开“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就新股的估值与定价、理性看待“三高”现象以及新股发行的进一步思考与展望进行了研讨。

“通过这些研究论证,我们认为,导致高价发行、募集资金较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发行体制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也与投资文化和氛围不理性,不重视风险揭示,盲目炒作有较大关系。”上述负责人说,针对这些问题,证监会规范询价和定价程序,加强了中介职责,对发行监管全过程加大风险提示。“这些工作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数据显示,从去年四季度以来,创业板发行市盈率逐季下降。据统计,2010年第四季度,创业板平均发行市盈率为90.56倍,2011年前三季度逐步下降为73.88、44.18、39.91倍,还出现了募集资金低于预期的情况。

对于如何进一步改变高市盈率发行股票的局面,业内人士称要从多方面入手。如在询价过程中,要强化对询价对象报价情况的市场监督,要建立奖优罚劣的监管机制,淘汰报价质量较差的询价对象;要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提高中小投资者在估值定价过程中的话语权。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日前也撰文指出,在A股IPO网下询价配售环节,将现行荷式竞价法改为美式竞价法,并以全体中标人的“加权平均中标价”作为网上申购价格,同时仍维持对询价对象中标人配售股份“三个月锁定期”的要求。

如此一来,网下配售的一半股份的中标价高于网上申购价格,而网下配售的另一半股价的中标价则低于网上申购价格,因此,这将大大提升网下询价对象的风险意识,并会有效鼓励网下询价更理性、更低调。对新股供不应求的中国股市来说,美式竞价法有利于“做低”网下中标价,进而“做低”网上申购价格,并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效消除IPO严重超募的现象。

而对于今后的工作,证监会上述负责人也表示“将持续努力,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中心,以上市公司真实透明为目标,加大改革和完善发行监管的力度。”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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