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突破7800亿元 创业板“闯三关”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1-10-28 07:41
核心提示: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家数达到267家,占深交所上市公司总数的19.68%。市值也从2009年的1600多亿元,增长到7806亿元,占深交所总市值的10.52%。

今年以来,创业板始终保持稳定发展,有效增加了市场供给,不仅挤压了创业板发行过程中的“三高”泡沫,也为广大中小企业保持了畅通的融资通道。

数据显示,创业板上市公司2009年底共有36家,到2010年底则突破了150家,截至今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家数达到267家,占深交所上市公司总数的19.68%。市值也从2009年的1600多亿元,增长到7806亿元,占深交所总市值的10.52%。

创业板已经将创新创业的火种播撒到了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虽然60%以上的公司集中在北京、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但在广大中西部地区,大部分省市都已经取得了突破。它们的示范效应,极大地推动了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从行业上看,公司广泛分布于16个行业,制造业比重显著低于其他市场,以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业态的特点十分突出,其中248家都是“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92.8%。2008年到2010年,创业板公司研发支出金额分别为19.45亿元、26.01亿元和35.91亿元,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7%、3.30%和5.97%。最近两年,224家创业板公司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专利技术4930项,显示了创业板强大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创业板公司上市后的发展更犹如坐上了火箭。267家公司共计募集资金净额1771.15亿元,许多上市以前无力投入的项目现在都得以顺利实施,大大增强了公司的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综合竞争能力。利用上市,创业板公司还积极推动股权激励计划引来“金凤凰”。目前,创业板共有45家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占创业板上市公司17%。平均每家公司仅仅付出3%股权的代价,换来100多名中层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和激情。

业绩闯关:专注主业奋力成长

创业板推出两年来,投资者最关心的当属公司成长性。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创业板公司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相对于2008年大幅增加,使得一些公司业绩增长乏力。创业板的估值也经历了不断挤泡沫的过程。

截至10月27日,已上市的271家创业板公司2011年三季度业绩报告悉数披露完毕。Wind资讯统计,可比的271家创业板公司前三季度共实现营业收入949.52亿元,前三季度共实现盈利142.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65%。虽然身处逆境,但超过九成的创业板公司利润总额仍来源于主营业务,收益来源相对稳定。2008年至2010年期间,创业板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40.8%、42.6%和36.7%,均高于同期主板、中小企业板平均毛利率,体现了创业板公司产品附加值高、整体盈利能力强的特点。

数据显示,创业板业绩分化加剧。一些公司业绩不断下滑的同时,一批高成长公司也开始崭露头角,他们广泛分布于信息技术、新材料、现代服务业及新能源等新经济领域。统计显示,两年内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50%的公司达30家;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超过50%的公司有43家,其中4家公司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超过100%。

正是这些优秀的创业板公司,吸引了大量投资者。2009年创业板市场开户数为1110万户,2010年底增加到1667万户,目前开户数已超过1975万户。机构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也显著增加,其优化投资者结构、稳定市场、防止爆炒的作用初步显现。

监管闯关:制度创新化解风险

两年来在相关部门的从严监管下,创业板未发生严重的违法违规事件,但这群“孩子”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症状”,如董监高离职减持等现象。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给他们打“疫苗”,监管部门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正逐步建立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体系,以防微杜渐、化解风险。

去年11月4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对创业板高管通过离职减持股份的行为起到了预防作用,维护了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截至2011年9月30日,创业板离职高管共计495人,其中大部分离职高管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只有62人减持股份,占离职高管总数的12.52%。

针对创业板公司上市前经营规模普遍较小,而募集资金金额十分可观的现象,深交所一直在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监管。目前,八成以上的公司对全部或部分超募资金做出了使用安排。截至2011年6月30日,创业板公司已经使用了31.07%的计划内募集资金,其中华谊兄弟等5家公司计划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1.89%超募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其中大禹节水和华星创业超募资金均已实际使用完毕,另有吉锋农机等4家公司使用比例超过80%。在此期间,创业板没有发生因募集资金使用被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事件。

由于创业板94.7%的公司为民营企业,“一股独大”现象比较普遍,公司治理结构还需要完善,深交所有针对性地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新措施。如《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针对创业板公司高成长、高风险的特点,在对创业板公司的公开谴责标准上,设定了较主板和中小板更为严格的触发指标。深交所还按照分类监管的思路,挑选了20家创业板公司参加“信息披露直通车”试点,为建立有创业板特色的信息披露制度奠定基础。为提高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工作质量,创业板在部分保荐机构还推行设立首发上市公司持续督导专员制度试点。此外,创业板直接退市、小额快速融资机制等创新制度也在积极探索之中。

纵观两年来的发展,创业板平稳起步已毋庸置疑,但公司业绩分化、行情跌宕起伏的风险因素也已显现。随着市场持续稳步扩容,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各市场主体日益成熟,创业板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都需要在发展中进一步解决。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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