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资委“摇头” 新嘉联股权转让意外流产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1-10-25 09:04

⊙记者 翟敏 ○编辑 祝建华

原本计划转让股权并更换大股东的新嘉联10月19日突然临时停牌令疑窦顿生。该公司今日发布的公告将市场对其股权转让或顺利进行的预期彻底打消,其控股股东丁仁涛等相关股东与浙江国大集团之间的股权转让事宜未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准,该事项即日终止。公司股票今日将复牌。

2011年8月16日,当时停牌将近一个月的新嘉联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丁仁涛等相关股东与浙江国大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及复牌公告,丁仁涛等11位股东计划出让公司2028万股流通股给国大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13%。转让完成后,新嘉联大股东将随之发生变更。

不过,该公告同时提示,相关事项尚需浙江省国资委批准,是否能通过及何时通过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随后,新嘉联根据双方约定,陆续完成了对河源新凌嘉电音、浙江美联新能源的资产剥离。10月19日,新嘉联突然宣告停牌,相关事宜顿时蒙上一层疑云。

结合本报此前对多位市场人士的采访,鉴于国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相关事宜准备时间较为充分,且新嘉联已逐步剥离相关资产,市场普遍预期转让将顺利进行。

但从今日的公告来看,浙江省国资委对于该股权转让事宜并不认可,至少是“暂不支持”。

公告称,浙江省国资委在专门听取了汇报并作了研究后,“认为收购条件不具备”,转让事宜未获批准,相关事项宣告即日终止。同时,新嘉联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变更实际控制人或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尽管被否事出意外,但业内人士分析称,浙江省国资委并非全盘否认,仅称“收购条件不具备”,说明在浙江省国资委方面看来只是时机尚不成熟,而原因或是因为新嘉联相关资产处置或其他事项尚未处理妥帖。

记者注意到,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将由转让方负责将子公司河源新凌嘉、浙江新力光电、浙江美联新能源等资产剥离。但截至目前披露的信息,新嘉联仅完成了河源新凌嘉、浙江美联新能源的剥离工作,其他事宜尚待进一步进行。

另外,浙江省国资委的否定或与新嘉联面临的一系列诉讼以及此前的混乱治理不无关联。此前,新嘉联因虚假陈述被投资者告上法庭,新嘉联早前还因存在隐瞒关联交易、财务混乱、内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遭到浙江证监局处罚。国资委出于对相关诉讼复杂程度的担忧以及对相关资产的保护否定股权转让事宜无可厚非,但该等事项解决后,不排除股权转让继续进行的可能。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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