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就《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答记者问

来源:新华08  2011-03-23 18:43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记者杜少军)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协会有关负责人就《指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指引》出台的背景?

  答:可从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和国内证券行业的发展态势两个方面看《指引》出台的背景。

  从国际趋势来看,2008年始发于美国的次贷危机逐渐演变成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促使各国金融当局采取相关措施稳定市场、恢复投资者的信心,并愈发重视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及金融行业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作为一种前瞻性的风险管理机制,压力测试也因此愈益受到各国金融监管组织的重视和推广。2009年以来,美国和欧盟先后对其银行业进行了大规模的压力测试,对市场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2009年5月,巴塞尔委员会正式颁布了《稳健的压力测试实践和监管原则》,并将其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成果之一于2010年11月向在韩国首尔召开的20国集团峰会做了通报。因此,从国际背景来说,压力测试已经成为宏观审慎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工具。

  从国内情况来看,2007年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之后,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证券行业得以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小。协会在这种背景下出台《指引》更主要的目的是利用当前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章立制,借鉴境内外成果,完善机制,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压力测试正是这个制度框架中的一个基本内容。

  2006年,中国证监会就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对证券行业提出了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与压力测试的相关要求,近两年来又进一步明确了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具体要求。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各公司开展了压力测试的有益实践,证券公司压力测试的有效做法逐步成型。但行业内对压力测试的认识尚未完全统一,实施压力测试的做法也不尽相同,迫切需要出台行业性的指导意见进行规范。

  在上述国内外宏观背景下,为提高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指导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工作,在对招商证券“全面压力测试体系的运行机制”进行专业评价并总结其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协会成立了指引起草小组,经过数月的反复研究与论证,并向行业多次征求意见,最终完成了《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的起草工作,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于日前正式发布。

  2、问: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有何重要意义?

  答: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是提升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一个意在长远的重要举措。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健全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机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压力测试工作评估的是证券公司在“低频高损”的极端事件下的风险承受力,对潜在的风险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公司合规稳健经营,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其次,建立健全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机制有助于塑造全面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压力测试工作强调证券公司整体自上而下地参与,覆盖所有的业务领域和表内表外资产,并将压力测试的结果应用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第三,建立健全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机制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健全统一的压力测试机制为开展证券行业压力测试提供了基础和保障,行业统一压力测试有助于评估证券行业的整体风险暴露、风险承受能力及资本充足状况,可为监管部门针对行业情况制定监管政策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依据。

  3、问:《指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压力测试的基本概念,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提出了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基本原则。

  二是规定了开展压力测试的基本保障,分别从组织、制度、数据、模型和信息技术等运作机制要素方面对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保障机制进行了规范。

  三是规定了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实施流程、方法、对象、频率、触发机制等,为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提供基本参照依据。

  四是对压力测试的报告及应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压力测试的报告机制、决策机制和应对措施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4、问:与目前国际通行的做法相比,《指引》关于压力测试的规定有什么特点?

  答:《指引》在借鉴国际通行压力测试做法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证券公司管理的现实需要,对压力测试机制进行了扩充完善,体现了较为鲜明的特点。

  一是结合国内证券行业的特点和风险管理需求,建立适合国内证券公司开展全面压力测试的体系。从国际经验来看,证券行业与银行业在压力测试的对象、理论体系与方法上差异较大。《指引》结合国内证券行业的特点,要求证券公司建立以综合压力测试和专项压力测试相结合的全面压力测试体系,不仅要求证券公司基于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试,还需要对公司整体和各项业务进行压力测试,与证券公司经营决策体系紧密相结合,让证券公司经理层更好地理解其开展各项业务时的风险承受特性,清楚了解重大压力事件的影响,全面衡量证券公司的风险状况。

  二是《指引》总结归纳了开展压力测试的五大步骤,实现了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流程的标准化,提高了压力测试的可操作性,便于行业理解、沟通和推广,有利于尽快在业内建立全面压力测试的运行机制。

  三是《指引》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对风险的分类方法,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基础上,引入了经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两类风险类型,以更加准确体现证券公司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并且根据以上五大风险类型分别确定了相应的风险因素,为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提供了风险的量化基础。

  四是《指引》强调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流程与方法应与经营管理实践紧密结合,压力测试结果应在风险管理和经营决策中得到有效应用。

  5、问:《指引》在确保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有效运行和应用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指引》在开展压力测试的基本保障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如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模型保障、数据保障和信息技术保障等。《指引》要求证券公司指派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压力测试机制的建设与实施,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压力测试的相关制度,制度应包括决策机制、实施流程与方法、报告路径、结果应用、检查评价等内容。《指引》还对压力测试中的数量模型,数据资料以及信息技术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证券公司压力测试结果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经理层报告,董事会或经理层应当对压力测试结果给予高度关注。在作出重大经营决策时,应当将压力测试结果作为必备决策依据。同时,为了确保压力测试的结果可以得到充分应用,《指引》要求证券公司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反映的风险情况,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适当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实施应急预案,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6、问:《指引》对证券公司建立压力测试的数量模型是如何要求的?

  答:《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选用适当的数量模型支持压力测试。数量模型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计量方法和估值技术,并具备理论基础和实务依据。

  考虑到压力测试可选择的数量模型有很多,复杂程度不一,而且各证券公司在数量建模方面的基础存在差异,因此,《指引》未对压力测试相关模型进行统一规定,各家证券公司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具备理论基础和实务依据的基础上建立数量模型。《指引》旨在引导各证券公司建立起具有一定水平且相对统一的压力测试体系和运行机制,尽可能兼顾行业的统一性和证券公司的差异性,以保证本指引具有较长期的指导意义。

  7、问:《指引》在证券公司设置压力情景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金融机构在设置压力情景方面有多种方法,《指引》从结合国内证券行业的特点上考虑,为国内证券公司设置压力情景提供了三种方法:一是模拟历史上重大风险事件或最坏情景的历史情景法;二是基于经验判断或数量模型模拟未来可预见极端不利情况的假设情景法;三是同时运用以上两种方法来设置压力情景。这三种压力情景的设置方法能基本满足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需求,有条件的证券公司也可选用更符合特定极端风险类别的更为综合的方法来设置情景。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在设置压力情景时遵循审慎性和前瞻性的原则,结合证券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复杂程度,针对公司整体、业务、产品、组合涉及的风险因素设置压力情景,并根据业务发展、市场变化和监管环境对压力情景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压力情景能够合理覆盖未来可预见的极端不利情况。

  8、问:《指引》是如何规定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频率和触发机制的?

  答:《指引》要求证券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业务规模和风险水平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实施压力测试的频率应当与风险因素的敏感性和波动性相适应。

  对于定期压力测试,《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开展一次综合压力测试。年度综合压力测试应当在每年一季度完成,并将压力测试结果报备至当地证券监管部门和我会。

  同时,《指引》明确了证券公司开展不定期压力测试的触发机制,当证券公司遇到《指引》所列示的压力情景时,包括导致净资本发生明显变化、开展重大业务或者出现重大内外部风险的情形等,应当及时开展压力测试。

  9、问:协会将如何推进《指引》的落实工作?

  答:《指引》的制定立足于证券公司的运行实践,协会在《指引》起草过程中,积极听取证券公司的意见,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保障了《指引》的可行性。但由于当前我国证券公司在业务范围、内控机制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性,各证券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指引》规定为基础,结合自身管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措施,增强《指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指引》发布后,协会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落实工作:

  一是开展压力测试培训,加深证券公司对《指引》的理解和把握;

  二是根据行业需要,开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机制建设经验交流和研讨活动,并选择一些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方面的成熟做法在行业内进行推广和交流;

  三是对证券公司落实《指引》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了解证券公司在落实中遇到的问题,适时组织对具有代表性、普遍性问题的研究,推动压力测试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入落实。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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