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略微上调股权激励行权条件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1-05-11 10:04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全泽源

  备受机构看好的康得新对股权激励草案作出修订,上调了股权激励行权条件。

  今日,康得新公告称,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将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础设定行权条件。受此影响,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有所上调。

  修订后的行权条件将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1-2013年相对于201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5%、90%、145%。公司201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7009.25万元。由此可见,2011-2013年公司净利润必须高于10163.41万元、13317.58万元和17172.66万元,方可顺利实施股权激励。

  这一行权条件的变更,与此前以2009年净利润为基数时所设定的内容相比,存在有一定的上调。修订前,公司只要求2011-2013年相对于200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9%、185%、270%,与之对应的具体数据为10131.51万元、13184.84万元和17117.16万元,均低于修订后的具体标准。

  此外,“2011-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0%、11%、12%”这一条件依然保留。

  作为国内预涂膜龙头,康得新受到机构投资者的重点关注。公司一季报显示,华商基金旗下三只基金扎堆显身。中邮、交银施罗德、易方达、新华基金均有持股。著名私募泽熙也出现在流通股东榜上。

  康得新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8亿元,同比增长167%;实现净利润为1594万元,同比增长69%。预计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幅在60%至90%之间。

  

【责任编辑:邹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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