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首次为证券虚假陈述案推荐专家辅助人

新华财经北京6月1日电(记者闫鹏) 记者1日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获悉,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就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首次推荐专家辅助人伍坚(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和陈秧秧(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出庭发表专业意见。

2020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中安科向两位原告投资者赔偿人民币共计22.8万元,被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瑞华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招商证券、瑞华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向法院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

据介绍,本案二审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突破行政处罚前置限制;二是首次明确中介服务机构的连带责任比例;三是邀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发表意见,并且首次由投保机构推荐专家辅助人支持投资者。庭审中,该两名专家辅助人充分引用法律依据,列举事实证据,就两被上诉人是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以及是否已经勤勉尽责发表个人意见,体现出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为该案的审理提供了有力智力支持。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是投服中心首次以推荐专家辅助人形式支持投资者诉讼,是对公益维权形式的积极探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专业,普通投资者较难理解其工作范畴,同时向法庭申请专家辅助人存在一定困难。投服中心于年初组建评估专家库,本次推荐评估专家作为投资者专家辅助人出庭,从专业的角度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和提出意见,以不同于代理人的角度对投资者提供维权支持。

上述负责人认为,专家辅助人对案涉专业问题进行阐述,提出自己意见,帮助法庭对案件事实进行合理认定。这是投服中心维权诉讼业务的拓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创新,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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