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5月8电(记者 李唐宁)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8日正式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为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自2021年5月10日起,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信息申报工作。
对于药品要求,通知提出,属于药品申报范围(详见附件)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
2.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44号〕,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
4.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
编辑:高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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