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投资者维权最全官方途径

新华财经北京1月25日电 新三板市场作为一个新生的资本市场、公开交易市场,近年也确实曝出了许多伤害投资者的乱象,投资者基本都是维权无时、无力、无法、无门,只能自认倒霉,反而违规者们却都逍遥法外、逍遥自在。

维权作为被违法违规现象侵权后的补救措施,如果处理及时有效,将能在最大程度上挽回投资者的损失,现将全国股转官方的相关维权资料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五大维权途径

当投资者遭遇侵权后,根据维权的便捷程度以及付出成本的高低程度将维权的途径分为:协商、投诉举报、调解、仲裁和诉讼这五种。

一、协商,是指投资者在遭遇侵权后,直接和包括挂牌公司、中介机构和其他投资人等可能的侵权主体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沟通,并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谋求一致,使纠纷得以解决的途径。

协商通常来讲是较好的维权途径。在所有解决问题的方式中,协商因避免了第三方的介入,尽可能避免了纠纷和矛盾的扩大,一般是最直接、最经济的解决途径,同时,因协商对于问题的解决是基于双方的合意,往往也是最有效率和较为彻底的解决途径。如果能够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问题,可以最大化程度达到双方的共赢。

二、调解,就是投资者将争议提交给相关机构,由相关机构帮助双方自愿达成和解,通过协议解决纠纷的途径。一般情况下,调解可以在全国股转系统、证券业协会、证监会、或双方认可的其他主体主持下进行。

相较于协商,调解引入了中立的第三方促进矛盾双方主体的沟通,更好地引导双方合意的达成,可以有效的避免因双方协商沟通不畅造成的矛盾升级,但也客观上加大了矛盾双方主体的成本,拉长了周期。但相较于仲裁和诉讼,调解仍然建立在双方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关注的重点在于双方解决问题的合意而不是单纯的对错是非,较为温和,避免因强制判决引起的逆反心理和对对错问题纠缠导致的漫长周期。与协商一样也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意,也是较为经济和彻底的解决途径。

三、举报,如果挂牌公司的投资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且无法通过与对方协商和调解的方式维权;或者投资者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更广大投资者群体的利益和社会公益,可以向全国股转系统或者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举报。全国股转系统设有专职人员接受投资者的投诉举报。

除向证券监管机关投诉举报外,投资者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检举揭发各种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向全国股转系统进行投诉举报时,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相关联系方式及受到侵害的线索,以便于我们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查证和回复。如果投资者提供的线索不足或无法进行联系,投诉举报将无法得到有效地处理。

四、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将争议自愿地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例如,投资者与券商签订的股权委托买卖协议中,在“争议解决的方式”上就可以选择仲裁解决方法。投资者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手段时,需要注意,在约定时就要选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否则仲裁机构不明确,可能导致仲裁条款无效。我国各地的仲裁委员会均能受理投资者的仲裁申请。

相较于协商和调解,仲裁的裁决结果更具强制力。与法院判决类似,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强制力,双方都应当自觉履行,否则,相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的裁决。无论是相比于协商、调解还是诉讼,仲裁员通常是由有较强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的人士担任,因此有专业性强的特点。此外,与诉讼相比,仲裁因不涉及公权力的介入,相对灵活高效。但是,尽管采用一裁终局的仲裁相对于诉讼较为快捷,但相较于协商和调解这些方式,投资者需要付出较大的精力和较长的时间;同时,因仲裁本身费用较高,一定程度上会加重投资者的维权成本。

五、诉讼,如果争议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又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上的救济,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相较于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诉讼判决的权威性和强制力最强,但诉讼有特定的程序限制,投资者可能需要付出漫长的时间和大量的精力,还要支付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且胜负结果尚难以预料。因此,诉讼是各种维权途径中投资者成本负担较大的一种。

需要注意的是,证券民事诉讼,尤其是涉及虚假陈述的证券民事诉讼与其他一般民事诉讼不同,在起诉之前,需要提供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行政机关做出对侵权人的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的刑事判决方可启动民事诉讼程序,这客观上也增加了投资者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精力。

三类维权机构

维权机构按照法律性质的分类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司法机关,二是行政机关,三是行业自律协会等非政府机构。

一、司法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凡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的证券纠纷,都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涉及证券的刑事案件,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犯罪。如果证券投资者发现了有关证券违法犯罪以及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有贪污贿赂的行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并协助其开展侦查工作。

公安机关:我国公安部及部分公安机关设有证券犯罪处,专门负责证券方面的犯罪。

二、行政机关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当投资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投诉;对于其他的涉及证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举报。

三、行业自律监管机构等非政府机构

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中国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其职责包括对券商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投资者在与券商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或其地方证券业协会进行调解解决。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转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负责组织和监督,实行自律管理,其中包括,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对主办券商等全国股转系统参与人进行监管。

仲裁机构:仲裁机构是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机构,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已经成为民事诉讼外解决民商事纠纷最方便、最快捷、最有效的法律途径之一。

全国股转三大维权渠道

全国股转公司的投资者维权渠道主要包括投诉举报、“400”统一咨询服务热线和新三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投诉举报介绍

(一)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和证据,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涉嫌违法违规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为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相关情况,请在材料中附上投诉举报人的个人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必要信息,并将材料邮寄至全国股转公司。

(二)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全国股转公司,邮政编码:100033。

2.联系电话:010-6388 9513。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二、“400”统一咨询服务热线介绍

(一)定位

全国股转公司“400” 统一咨询服务热线作为我司服务市场的桥梁纽带和重要窗口,提供投资者维权的咨询服务,不接收投诉举报材料。

(二)联系方式

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热线:400-626-3333

三、纠纷解决机制介绍

(一)介绍

全国股转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0日、2018年1月23日、2018年5月18日与中证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三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建立了新三板市场“专业调解+仲裁确认/司法确认”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该机制运行程序为:1.通过当事人的选择和全国股转公司的引导,将新三板市场纠纷引导至上述三家合作机构;2.由上述机构通过调解方式尽可能化解矛盾;3.通过仲裁裁决确认或者司法确认增强调解协议的执行力,促使矛盾彻底解决。

(二)联系方式

全国股转公司调解联系电话:010-63884633

1.中证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联系电话:021-60290629

官网:www.isc.com.cn

2.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深圳)

联系电话:0755-25918321

官网:www.sfdrc.cn

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

联系电话:010-82217609/82217640

官网:www.cietac.org

证监会的三大维权渠道

中国证监会设立的投资者维权渠道主要包括信访、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和“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

一、信访渠道介绍

(一)定位

根据《信访条例》,信访是对证监会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二)联系方式

1、信访电话

010-66210166 66210182

2、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信访办公室

邮编100033

3、接待地点和时间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

工作日:08:30-11:00 13:30-16:30

(三)相关说明

举报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信访事项,不适用《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议通过举报渠道反映。

属于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会管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建议直接向相关派出机构、会管单位反映。

二、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介绍

(一)功能

按照《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号)处理举报接收、提请调查、奖励等工作。

(二)定位

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联系方式

1、网络举报网址

http://neris.csrc.gov.cn/jubaozhongxin/

2、信函举报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

邮编100033

三、“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介绍

(一)定位

“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是中国证监会建立的接收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诉求的公益服务渠道。

(二)接收诉求范围

根据《关于“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运行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18) 32号),“12386”热线接收投资者的民事纠纷投诉、咨询、意见建议,不接收信访、举报。

(三)联系方式

l、“12386”热线电话;

2、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我要留言”、“给主席写信”栏目及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ipf.com.cn)“12386投资者热线”栏目


编辑:林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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