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注册制引发行业深刻变革 业内专家纵论投资者权益保护新局面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 胡雨)12月23日下午,“证券发行注册制背景下的证券欺诈纠纷与投资者保护”论坛在北京市中国大饭店举办。此次论坛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中银全国市场委员会联合主办,论坛探讨新《证券法》下证券行业出现的新变化,吸引了来自证券行业、上市公司、投资机构等多个领域人士的关注。

在主旨演讲环节,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纪鹏提出,应当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并将金融领域的管理重点从投资者转为融资者,同时强化司法系统的监管。

资深投资银行家王世渝表示,当今正处于数字经济时代,基于该背景,上市公司的布局必将发生重大转变,投资者下一步应当将关注重点放在人工智能等朝阳产业领域。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中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中心主任吴则涛指出,新《证券法》存在三大亮点,即: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完善投资者保护,尤其是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伴随新《证券法》的出台,律师将在资本市场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新《证券法》实施给资本市场带来了新挑战,证券代表人诉讼给资本市场带来了新变化,律师行业在资本市场争议解决领域迎来了新机遇。“资本市场经过30年的发展,已然而立进入了崭新的时代,我国未来的资本市场争议解决领域将具有更广阔的空间。”吴则涛表示。

证券市场专家程晓明建议从三个维度推动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路径:一是扩大高科技产业入市的比例;二是降低高科技产业入市的门槛;三是行政部门将管理重点从“入市”转向“退市”,通过提高退市率来倒逼高科技产业加强创新。

原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仲裁员李京平,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风控官吴岩,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开彦,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楚展志以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佳参与以“证券市场信披合规与争议解决机制热点问题”为主题的圆桌对话。

嘉宾认为,新《证券法》的实施对保荐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册制改革下的证券市场会更加规范,更有利于对投资者的保护。我国上市企业尽管在信披内容、详实度和频率上都大大超出美国上市企业,但整体信披质量不高,同投资者的交流匮乏,下一步的重点应放在投资者密切关注的方面。此外,新《证券法》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高科技企业的不断增多,中介机构在进行合规审查的过程中,不仅要求对本专业知识详细掌握,更需要具备多领域的专门知识。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除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证券类纠纷外,维权者还可以采取仲裁,调解等多种途径,多措并举加快争议解决的速度。

圆桌论坛之后,与会嘉宾代表共同为新书揭幕。法律出版社资深编辑章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书记、教授韩文生对《中国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前沿问题与法律事务》一书进行了点评,王世渝、程晓明、韩文生、章雯、李达、陈永学、吴则涛等参与了新书揭幕仪式。


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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