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359家A股公司斥资580亿元回购股份 231单实施完成逾93%“履诺”

“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作出上述表述。

记者据数据统计,截至12月7日记者发稿,今年以来,359家公司合计耗资579.94亿元进行回购。从回购执行情况来看,年内有231单回购计划实施完成,其中216单股份回购数量或回购金额达到预案下限,回购方案有效执行率达到93.51%。

市场人士认为,近年来,股份回购逐渐得到上市公司的重视,A股回购规范性较好。但是,投资者还需具体分析公司回购的原因、目的以及资金来源等因素,以明辨回购的可执行性。

近八成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激励

在2018年A股回购制度改革以来,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激励(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从211家今年新发布的股份回购计划来看,其中有167家涉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和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占比为79.15%,即近八成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激励。另外,回购股份用于注销、转换可转债和进行市值管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分别有15家、6家、23家。

从实施回购金额来看,截至12月7日,年内359家公司合计花费579.94亿元进行了回购。其中,15家公司耗资超过10亿元,其中格力电器、中国建筑、美的集团、国电电力和雅戈尔5家超过20亿元。格力电器位居榜首,已经耗资51.8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记者注意到,上述51.8亿元只是格力电器年内的第一轮回购计划实施金额,在今年10月14日,格力电器还抛出了年内的第二轮股份回购计划,目前尚未实施。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截至12月7日,如格力电器一样抛出第二轮回购计划的共有20家,其中5家公司已经完成了年内的第二轮股份回购计划。

从年内整体回购金额看,今年A股回购金额较去年的回购高峰期有所下降。据数据统计,去年同期,A股回购金额超过800亿元。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记者表示,今年A股回购金额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A股整体行情较好,大部分上市公司股价较高,不需要通过回购股份来稳定股价;二是利用股份回购可减缓股权质押保证金追缴的压力,而今年以来,A股股权质押风险整体缓释,回购动力减弱。

太平洋证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王晨光对记者表示,有两方面原因导致今年的回购金额下降,首先,今年以来,随着注册制的实施,A股公司股价逐渐趋于两极分化,优质公司股价涨幅较高,公司虽有实力回购,但由于股价较高,回购动力不足。绩差公司本身就无实力回购,而且随着股价走低,即使回购可能也无法阻止股价下跌。其次,近年来,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回购监管力度加强,没有实力回购的公司,也不敢贸然表态回购,以免最后无法履行承诺,被监管处罚。

李湛认为,近年来,股份回购逐渐得到了上市公司的重视。上市公司回购一方面有稳定股价的意图,另外一方面也展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抱有信心。从A股股份回购情况来看,整体较为规范。但是,投资者还应该具体分析公司回购的原因、目的以及资金来源等因素,以明辨“真回购”还是“假回购”。

有效执行率超九成

从股份回购执行情况来看,记者据数据统计,截至12月7日,今年以来,共有231单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成,其中,216单回购数量或回购金额达到了回购计划中承诺的最低目标(即回购计划有效执行),占比93.51%;15单未达目标金额下限,占比为6.49%。

据相关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梳理得知,15单未达承诺下限的回购中,有10单是因为回购期内股价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客观上导致无法继续实施回购;另外5单则是主要因为公司资金流紧张,或因定增、可转债、公司债发行失败,或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而最终导致股份回购实施“未达标”。

“根据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回购方案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者终止。”李湛表示,但是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等较回购预案发布前产生较大变化,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可以在说明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终止回购。

记者查阅上述5家回购“未达标”的上市公司公告发现,其中2家在回购期限届满前曾发布终止回购的公告;还有1家披露称,回购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和转换可转债,但由于公司终止发行可转债,对回购股份用途产生影响,而已经回购股份数量可以满足股权激励计划需求,所以最终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此外,有2家公司因未在承诺期内完成回购股份计划,也未及时、充分披露公司不能按承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的风险信息,最终分别收到地方证监局、交易所的警示函、监管函。

王晨光表示,近年来A股回购实施的执行率很高,因为如果承诺后没有完成,会受到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处罚,负面影响较大。“企业回购本来是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股价,若被处罚,反而损害企业形象,得不偿失。所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企业一般都会尽力完成计划。”


编辑:王媛媛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