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报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指数首现下降

新华财经深圳11月27日电(记者 吴燕婷)《深圳市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报告(2020)》27日在第四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上发布。报告显示,深圳市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领跑全国,但发展依旧存在明显的不平衡,例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指数首次出现下降,中小企业治理存在短板,股东分红水平低于全国,两职合一比例较高,信息披露相关性不足,存在潜在的治理风险。

记者了解到,该评价报告对象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境内的298家上市公司,其中主板79家,中小企业板120家,创业板93家,科创板6家。报告根据信息齐全以及不含异常数据两项样本筛选的基本原则进行评价,由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与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联合发布。

从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各维度来看,深圳市上市公司股东治理指数、经理层治理指数、信息披露指数和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董事会治理指数与监事会治理指数则表现不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董事会治理方面,深圳市上市公司继续保持董事薪酬方面的优势地位,但董事会治理整体水平仍有待提升。深圳市上市公司在董事薪酬方面具有明显领先优势,在董事会组织结构和董事会运作效率方面仍与其他地区和全国均值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深圳市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比例为40.96%,比全国均值高10.26%;设置和有效运作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深圳上市公司比例为87.2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14%。

监事会治理方面,深圳市上市公司监事会的运行状况表现较好,但规模结构依然是短板,这制约了监事会治理整体水平的提升。例如超过80.00%的上市公司监事会规模为3人,仅满足《公司法》的最低要求。进一步提升监事会治理水平,完善监事会的规模结构是关键。

经理层治理方面,深圳市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仍优于全国、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经理层激励约束领先优势明显,但经理层任免状况有待进一步提升。

信息披露方面,深圳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仍然领先全国,但相关性表现有待提升。深圳市信息披露水平高于全国平均值,并领先北京市、广东省上市公司平均值,仅略低于上海市上市公司平均值。信息披露的相关性表现低于广东省和全国平均水平,例如,深圳市只有59.06%、40.60%的上市公司披露了与产品安全、质量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慈善捐款或其他公益的相关信息。

利益相关者治理方面,深圳市利益相关者治理水平领跑全国,协调程度仍需要改善。深圳市上市公司在协调程度上表现不佳,这主要是由企业诉讼、仲裁事项的增加以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不足导致。深圳市上市公司中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司占比35.91%,同比增加4.44%,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90%)。

编辑: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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