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证监会就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新华财经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刘玉龙 马悦然) 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林晓征20日介绍,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林晓征表示,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执业行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林晓征介绍,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优化证券基金行业相关人员的任职程序和条件。二是明确职业规范,强化诚信约束。三是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内部管控责任,实现任职有保障、履职有制衡、离职有监督。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林晓征介绍,将证券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不再要求水平考试,取消学历要求及推荐人制度等。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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