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獐子岛虚假陈述支持诉讼获大连中院受理立案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闫鹏 刘玉龙)记者16日从投服中心获悉,近日,投服中心獐子岛支持诉讼案件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投服中心委派的公益律师代理4名投资者向时任獐子岛董事长、总裁吴厚刚等人和獐子岛公司索赔共计24万元。

6月24日,证监会在对獐子岛公司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中指出,獐子岛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此外,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

在证监会调查后,认定獐子岛公司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虚假,最终依法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由此,自2014年以来,獐子岛扇贝屡次“逃跑”“饿死”的闹剧终以处罚收场。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獐子岛相关违法行为情节特别恶劣,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及市场诚信基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投服中心委派公益律师于7月6日代理4位投资者向大连中院申请立案,坚持“追首恶”原则,此次依然将獐子岛时任董事长、总裁吴厚刚作为第一被告,实现“追责到人”,降低其他广大股东因上市公司赔偿责任而受到的潜在影响,通过司法救济途径彰显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上述负责人说,随着投资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增强,民事赔偿将成为行政处罚之后对违法责任主体的有力震慑。特别是追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赔偿连带责任,让违法者畏忌高额的违法成本,还证券市场海晏河清。


编辑: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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