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要约收购10月14日启动 要约价格为7.38元/股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 康曦)重庆燃气10月11日晚公告称,10月9日,公司收到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润资产”)送达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7.38元/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自10月14日起至11月12日止。

《要约收购报告书》显示,本次要约收购前,华润资产的一致行动人持有重庆燃气22.49%的股权,重庆渝康持有重庆燃气15%的股权,为重庆燃气第三大股东。重庆渝康因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54%股权,根据挂牌结果,确认华润金控为上述股权的受让方,华润金控与上述股权的转让方于5月28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上述交易完成后,华润金控通过重庆渝康间接持有重庆燃气15%的股权,联同一致行动人华润燃气投资已持有的重庆燃气22.49%股权,华润金控间接持股以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润燃气投资持股合计超过30%,从而触发全面收购义务。华润金控指定其全资子公司华润资产作为实际执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并由华润资产持有接受要约的股份。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重庆燃气上市地位为目的。为确保重庆燃气第一大股东和控制地位不发生变更,华润金控、华润资产及华润燃气投资承诺,华润方不谋求重庆燃气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且华润方承诺对重庆燃气的持股比例上限为40%。在达到持股比例上限40%后,华润方不再通过任何形式增持重庆燃气股票。若要约收购完成后,华润方合计持股比例超过40%,华润资产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要约收购所取得的全部股份之表决权,直至华润方将超出重庆燃气总股本40%以上的股份减持完毕之日起自动恢复要约收购剩余未减持股份之表决权。

按要约价格7.38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1.78亿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华润资产自有资金或对外筹措的资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被收购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同日晚间,公司公告,10月9日,公司接到重庆渝康通知,重庆渝康已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登记完成后,重庆渝康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华润金控,持有重庆渝康54%的股权。华润金控通过重庆渝康间接持有重庆燃气股份比例为15%,联同一致行动人华润燃气投资已持有的重庆燃气22.49%股份,华润金控间接持股以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润燃气投资对重庆燃气持股合计为37.49%。


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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