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试点券商牌照引热议 或为打造“航母级”券商做准备

新华财经上海6月29日电(记者王淑娟 刘玉龙)证监会28日晚间发布消息回应“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相关问题称,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虽然监管部门此次回应尚无推进时间表,但分析认为,券商牌照对商业银行来说是绝对利好,但短期看对银行基本面的影响不大,银行获得券商牌照后,更多地是完善服务客户的手段,目前不少银行已提出“商行+投行”的竞争策略,有了券商牌照之后,可以更加方便地服务客户。

混业经营难度仍存

实际上,早在2015年,证监会就曾表示,正在研究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券商牌照的制度和配套安排,相关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布实施尚无明确时间表。

之所以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会获得市场关注,背景是我国金融业总体上依旧是分业经营的格局。

目前,由于相关法规的规定,中国不允许不同的金融部门混业经营开展不同的业务。尽管很多银行旗下的子公司已经取得了保险、期货等业务的牌照,但没有银行及银行子公司能够申请到证券牌照。

2015年修订的《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业务,不得投资非自用房地产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今年实施的新《证券法》《总则》第六条也有相关规定,即证券业、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机构分开设立。除非国家另有规定。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金融综合经营是大事,法律障碍也很多,需要顶层统筹考虑,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我国刚经历降低杠杆、整治金融乱象,防控风险依旧是当前的重大课题。银行是金融业的基石,其稳定性对金融业有很大的支撑作用,做好风险隔离非常重要。因此,短期内,要想实现银行持有券商牌照,是有难度的。

国泰君安研究所的报告也认为,推行银行业与证券业的混业经营,则需要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修订,考虑到修订法律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银行系券商较难快速批量落地。

意在打造“航母规模”券商

不少观点指出,目前中国本土缺乏“航母规模”的券商,在与国外各大投行相比处在极为弱势的地位。比如,高盛一家公司的资产规模比中国全部证券公司的资产规模之和还要大。

因此,监管考虑将券商牌照开放给商业银行,从某种角度上而言,也是意在帮助国内券商行业朝着“中国高盛”的目标再近一步。

和国外较为成熟的混业经营体制相比,我国由于金融分业经营限制,券商行业虽公司数量众多,但在较多维度上都和国外大型券商相去甚远。根据中证登的披露数据,截止2020年5月,我国股东账户的持有人数仅为1.66亿,远低于四大行中任何一家的客户数量。

国泰君安研究所的报告指出,考虑到做大市场必须要有巨量的客户作为基础,通过引入客户数量巨大的商业银行进入券商行业,将更有利于推动居民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提升,进而支撑起未来注册制、再融资对资本市场的容量需求。长期来看,银行混业经营加深,将提高银行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财务上将提升非息收入占比,缓解息差收窄造成的盈利下降压力。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指出,大型商业银行试点建立证券经纪业务,可能会打破我国现在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向混业经营进行探索,为打造“航母级”券商做准备。对拿到券商牌照的银行肯定是利好,获得了开展新业务的机会,而有可能从投行业务开始试点。从资金入市的角度来看,我国居民资产大搬家是大势所趋,从储蓄、买理财,到引导居民资金入市,是管理层在推动的,而银行正是推动资金入市的重要渠道,如果银行拿到券商牌照,长远来看对银行和股市是好事。

董希淼表示,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可以打破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之间的壁垒,有利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对银行来说,银行长期是间接融资的主体,如果直接持有券商牌照,则可以进入直接融资市场,有助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有助于提升银行综合化盈利的能力,有助于提升上市银行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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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