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将新三板直接转板上市列入11条金融改革措施

5月27日晚间,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

其中第五条金融改革措施为: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公开发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精选层,允许公募基金投资,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明确转板范围、条件、程序等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

新三板评论认为,新三板转板上市制度作为本轮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最顶层方案设计,更是证监会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全部举措中那颗皇冠上最耀眼的明珠。金融委将转板上市制度列为近期即将推出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之一,首先证明了新三板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得到了充分重视;其次表明了新三板改革的推进工作再次得到了政府更高层部门的关心和关注;其三说明新三板转板上市制度正式意见稿即将落地。

新三板评论发现,新三板转板上市之所以能在近期正式落地,因为其前提条件基本落实了:首先是精选层的公开发行申请已经进入了问询反馈阶段,未来三个月内首批精选层将正式挂牌上市;其次,本次11条金融改革措施的第四条正好是“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同时创业板注册制正好也是今天征询意见截止,创业板注册制可能将在一个月内正式满地;其三是科创板和创业板都先后正式试点注册制,精选层也是准注册制,符合条件的精选层公司在挂牌上市一年后就可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这样有利于精选层与科创板、创业板相衔接,也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更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有机联系。

关于转板上市制度正式落地的时间,新三板评论大胆猜测:3月6日证监会对转板上市制度公开征询意见;4月5日公开征询意见结束;在创业板注册制正式意见稿落地之后,同时在首批精选层正式挂牌之前,即三季度内转板上市制度正式落地;随后是沪深两交易所和全国股转根据正式指导意见制定本交易场所的具体细则;精选层正式挂牌一年之后,可能就会出现首个吃螃蟹的转板上市申请启动公司;如果精选层能在今年三季度落地,2022年内有望看到成功转板科创板或创业板的案例。

新三板评论认为,新三板转板上市制度的推出有五大深远意义:

第一,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畅通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效联系,更好地实现了多层次资本市场间的互联互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使多层次资本市场真正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第二,对新三板,充分地发挥了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也是对新三板独立市场、公开市场、场内市场三个定位的又一次明确。转板上市制度的实施,将拓宽资本进入实体经济、民营经济的渠道,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协同发展的合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仅不会影响新三板市场生态,反而会促进新三板市场功能发挥:一是打通民营、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上升通道,发挥龙头企业示范效应,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成长壮大。二是发挥新三板在交易所和区域性股权市场之间承上启下的作用,为形成上下贯通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创造良好基础。三是有利于畅通投资机构退出渠道,形成符合投融资双方需求的良好市场生态,激发整个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创新的活力。

第三,对沪深市场,转板上市与IPO的区别只在于公开发行阶段的不同,上市标准基本一致,同时转板上市的精选层企业,其规范性、经营质量经过了新三板市场检验,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提振投资者信心,也有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精选层在交易规则、流动性水平、公司监管等方面与交易所市场趋同,与交易所市场具备相似的市场有效性,转板公司在上市前后不存在制度套利空间。

第四,对新三板企业,可以不再经IPO的环节直接向沪深交易所的市场板块提出上市申请,为精选层企业新了一条上市可选路径,既有利于企业在不同的市场层次和板块间进行自主的选择,更节约了企业上市的时间和财务成本,有利于企业专注主业的发展。

第五,对新三板市场,精选层和精选层直接转板的路径设计,对很多拟IPO公司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也会给新三板二级市场带来很多赚钱机会和财富效应,有利于新三板挂牌市场、融资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活跃。

作者:周运南

特别声明:文章只反映作者本人观点,新华财经采用此文仅在于向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立场。转载请标注本文来源与作者署名。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