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及第二上市公司将被纳入恒指及国企指数选股范畴

新华财经香港5月19日电(记者李滨彬) 恒生指数公司18日公布市场咨询总结,决定将同股不同权公司及第二上市公司,纳入恒指及国企指数的选股范畴内,个别成分股比重上限设定为5%,改革将于8月季度检讨时生效。

咨询总结文件指出,恒指将继续代表在香港上市的大中华公司,亦不会对香港与内地成分股,以及金融股在恒指内的比例作出限制,市场代表性仍将是恒指成分股变动的主要考虑因素。

恒指公司董事兼研究及分析主管黄伟雄表示,有约一半的回复人士认为在纳入有关企业时,需要加入部分限制,因此综合考虑后,决定初步阶段采取较审慎原则,因此将该两类公司在指数中的个别成分股比重上限定为5%,不排除未来有上调空间,但要视乎市场发展、反应等因素。

黄伟雄说,恒生指数公司对恒生指数本来就有一套选股原则,包括企业的市值、成交、上市时间等,有关标准同样会套用于同股不同权及第二上市公司。他还提到,恒生指数公司有快速纳入的准则,例如在市场上市值最大的5家企业,只需上市达3个月就可纳入选股范畴,而最大的10家企业则需上市半年,不需要遵守需上市24个月的要求。

此外,恒生指数公司决定不会对金融股在恒生指数里的比例或比重作出限制。黄伟雄指,金融股在香港占有重要地位,加上根据此次咨询,大部分意见都认为不需要对金融股的比例或比重作出限制,普遍认为随着同股不同权公司及第二上市公司的纳入,自然会令金融股在指数中的比例减少。

他认为,自港交所引入相关类型企业,反映新经济公司已成市场大趋势,此次的变动是为配合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相信能满足市场多方面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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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