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董事会再度委任史美伦为主席

新华财经香港5月8日电(记者李滨彬)香港交易所董事会7日决议再度委任史美伦为董事会主席,任期与其董事任期同时完结。

港交所公告,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 1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9条,再度委任史女士为主席须经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书面批准作实。港交所将于取得有关批准后刊发进一步公告。

史女士作为香港交易所董事及主席的任期已于2020年5月7日举行的香港交易所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完结时届满。于2020年2月21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再度委任史女士为董事会成员,任期约为兩年,由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完结起,直至2022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为止。

史美伦2018年成为港交所历史上第一位女主席,担任香港金融领导委员会委员,曾任香港金融发展局主席。她曾在2001年至2004年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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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