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如受疫情影响公司年报披露可延期

证券时报2020年02月03日10:13分类:公告市况

2月2日,上交所发布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实施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优化自律监管与服务方式,提供专门服务通道和在线业务操作便利,降低重点地区市场机构运行成本,保障各项业务稳妥有序开展。

上交所分别对特殊时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股票发行承销和上市服务、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业务服务等各项业务稳妥有序开展进行了统筹安排。

目前正值上市公司年报、一季报,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期,针对疫情特殊时期的信息披露,上交所提出可以依规适当延期。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如因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可以依规向公司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上市公司如因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法定披露期限(2020年4月30日)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或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可联系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上交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抓紧研究确定相关应对安排。

同样,如因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预计难以按规定在2020年1月底前披露业绩预告或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难以按规定在2020年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的,可以向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

而上市公司在筹划并购重组过程中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在此期间,上交所支持上市公司积极宣传和引导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等。

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方面,上交所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自2月3日起,科创板首次公开上市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及其他相关审核中发行人回复时限等规则规定的审核时限,以及发行人更新财务报告的时限,予以中止计算;具体恢复计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目前项目审核期间,暂不接待预约现场沟通、现场咨询。保荐机构项目人员可通过审核业务系统在线提出问题或拨打相关电话联系审核人员,上交所科创板审核机构将及时回复。

此外,在股票发行承销和上市服务方面,发行人和承销商按照前期已披露的发行承销公告开展发行承销工作存在困难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及时对调整后的安排进行披露。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已通过业务系统实行电子化报送,无需提交纸质文件。同时,疫情防控期间,上交所暂不安排现场上市仪式,上交所与发行人的上市协议通过邮寄方式签署;支持发行人在疫情影响消除后补办上市仪式。

为进一步支援湖北抗击疫情,上交所特别表示,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费,免收2020年注册地在湖北省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此前,上交所向湖北省慈善总会捐赠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武汉及其周边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抗击及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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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