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9年新三板的25件大事

中国金融信息网2020年01月01日14:03分类:三板

辞旧迎新之际,笔者根据对新三板一年的持续跟踪和记录总结,特将新三板2019年发展大事按时间顺序整理出来。

1月14日,新三板五大新引领指数正式上线,五大新指数均以2018年12月20日为基准日,基准点均为1000点,上线后第一天收盘点位分别是:创新成指899003为980.47点,三板龙头899301为1031.75点,三板制造899302为1004.76点,三板服务899303为1001.50点,三板医药为977.02点。

1月18日,全国股转推出60日市盈率,选取最近60个交易日盘中有成交股票为计算样本,从而更有效地反映市场当前的估值水平,在定期统计发布时引入,为投资者更细致深入了解新三板市场提供一个新的维度。

1月25日,全国股转修订完善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允许做市商与挂牌公司股东就做市库存股进行回售、转售约定,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稳步推进新三板发行与交易制度改革,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

3月8日,全国股转发布实施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同时发布新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试行)》,对涉及新三板股票挂牌、终止挂牌审查及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等三项制度进行优化改革。

4月19日,“新三板投融通”平台上线仪式在北京举行, “新三板投融通”平台基于新三板海量结构化信息数据,通过互联网平台、移动客户端及微信媒介,通过实现银企精准对接、投融资分类数据归集、融资方分类数据检索、智能推送与互动、市场综合服务五大功能,旨在进一步强化新三板市场服务能力,提升投融资双方对接效率,降低信息检索成本。

4月19日,中证股转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为全国股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旨在进一步提高对科技手段的运用,夯实新三板改革创新发展的基础,不断加强科技监管,为新三板市场参与主体提供优质信息技术服务,优化市场服务。

4月22日,新三板新的三大引领指数正式上线,也均以2018年12月20日为基准日,基准点均为1000点,上线后第一天收盘点位分别是:三板消费(899305)为969.06点,三板研发(899306)为1176.24点,三板活跃(899307)为1218.58点。

5月17日,挂牌企业总数首次跌破10000家整数关口,当日企业总数为9998家。

5月27日,新三板第四年度分层,其中创新层企业698家,基础层企业9303家。

5月27日,全国股转成立新三板媒体之家,会上媒体共同倡议:“用丰富、立体、优质的新闻作品讲好资本市场的新三板故事、传递资本市场的新三板声音。”

5月31日,全国股转上线“ReGo挂牌公司风险画像系统”(ReGo系统),利用科技监管探索企业财务治理风险精准预警。

6月14日,全国股转连发四项新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及《关于实施要约回购制度的公告》,新三板改革继续推进中。

7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继续实施一个5年期的政策优惠,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8月2日,全国股转第一届复核委员会正式成立,复核委员会由23名委员组成,其中外部委员13名,内部委员10名,任期为三年。

8月30日,全国股转联合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共同制定并发布实施《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私募可转债在新三板所有挂牌企业中全面落地。同时,2017年9月22日发布的《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废止。

9月1日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直接代扣代缴。

9月2日,全国股转要约业务正式上线运行,新三板可以通过要约方式进行公司收购和股份回购。

10月18日,全国股转调整业务规则体系变更部分业务规则名称,调整完善后,新三板业务规则体系包括基本业务规则、业务细则、业务指引和业务办理指南4个层级,其中基本业务规则以“规则”、“办法”或“规定”命名,业务细则以“细则”命名,业务指引以“指引”命名,业务办理指南以“指南”等命名。

10月25日,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强调将重点推进“新三板改革五大组合拳”:推进优化发行融资制度、完善市场分层制度、建立转板上市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市场退出制度等改革。同日,全国股转也在官网宣布“全国股转公司全力以赴落实新三板改革部署”。新三板吹响改革冲锋号,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11月8日,证监会就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新起草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两个办法是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制度。同日,全国股转对《股票公开发行规则》、《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分层管理办法》、《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股票交易规则》等六项自律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

12月2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新制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标志着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12月27日,全国股转发布实施首批7件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有关业务规则,包括《分层管理办法》、《股票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标志着新三板改革“蓝图”进入“施工”阶段。

12月31日,全国股转发布修订后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细则》,同步还发布了与之配套的2020年度专项评价指标,进一步促进主办券商提升执业质量、更好服务中小企业,推动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周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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