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不准确 同方股份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新华财经2019年12月24日17:19分类:上市公司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4日电 同方股份(600100)有限公司24日公告,公司因存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不及时情况,于2019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5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同方股份在2019年1月31日披露2018年度预亏公告,4月25日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4月26日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时,未对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确认进行充分的会计估计,导致预计数据与之后披露的更正公告、年度报告中的业绩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存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不及时情况。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对同方股份予以警示,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按照北京证监局要求,同方股份须在收到此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编辑:王菁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