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科创板申报企业财务资料“过期” 中止审核增至10家

证券日报2019年11月01日10:50分类:新股

记者 张 歆

10月31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有9家科创板在审企业“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根据《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六),上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9家企业科创板中有8家企业的发行申请的受理时间为三季度,这8家企业的财务报告基准日均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另有1家企业的受理时间为今年二季度,该公司已经获得科创板上市委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来看,9家公司分别是: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过会)、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宜搜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傲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招股说明书中财务资料有效期为六个月,至多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上述企业财务资料有效期已经于三季度末截止,延长一个月后于10月31日彻底过期。

此前的7月31日,当时的科创板在审企业中,有85家企业的财报审计报告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上述企业均申请延期一个月至2019年7月31日。对于财报过期的企业,上交所将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企业需在三个月的规定时限内更新财务资料。上交所经审核确认后,将恢复企业的发行上市审核。此后,上述公司陆续于8月中旬至9月底之间,补充财务报告,并回归正常审核流程。

此外,截至目前,除了上述9家企业,目前还有1家企业处于“中止”审核。7月31日,安翰科技曾同样因财务数据过期被中止审核,此后的9月11日,中止审核情形消除,上交所恢复安翰科技科创板IPO项目公司发行上市审核。但是,10月25日,安翰科技科创板IPO项目因发行人及保荐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核,理由正当并经上交所同意。根据《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七),上交所再次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因此,168家科创板申报企业中,共有10家在审企业处于“中止”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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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