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十周年】首创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创业板应形成市场化进出有序的良性循环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10月31日18:05分类:创业板

新华财经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闫鹏 刘玉龙 吴燕婷) 首创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经济学家王剑辉在接受新华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创业板经过10年发展创造出巨大社会财富,今后在制度改革中要体现出深圳特色,继续拓宽对中小微企业的包容性,同时要拥有良好的退出机制,形成市场化进出有序的良性循环。

 

图:首创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

图:首创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

王剑辉表示,创业板经过10年的发展,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方面作出独特贡献。一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市值从2012年42亿元上升到73亿元,升幅达到68%,而同期中小板市值增幅为64%。从市场创造财富角度来看,可以认为创业板迈出更快的步伐。二是创业板估值是水平同步回落,同期市盈率中值由61.5倍下降到44.2倍,进一步接近成熟市场的水平。“在市值增长同时估值回落,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

与此同时,创业板创造出巨大社会财富。经统计,2010年创业板和中小板差距较大,创业板每家上市公司的营收只相当于中小板的27%,2018年的时候上升到36.4%;创业板上市公司所得税总额在2010年时相当于中小板的11.4%,2018年比例上升到31.8%,创造财富的能力显著提升。

谈到对创业板未来发展的期待,王剑辉表示,在注册制改革的大方向下,未来创业板市场发展应尝试平衡实质性审核与信息披露的关系,只要市场高度认可或符合新兴行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都可以考虑成为创业板服务的目标。

他认为,甚至应考虑容许按照标准化模式筛选无法过关的创新企业暂时入场,前提是要拥有良好的退出机制,让投资者明白投资风险,如果出现违规违法,就让其付出更高的代价,最终形成市场化进出有序的良性循环。

此外,王剑辉认为,在重组方面也应该推行市场化的理念。不应仅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对其他行业的限制也可以考虑适当放开。

“创业板如果想实现二次腾飞,取决于监管体制和市场发展的理念。创业板制度设计和监管要适当的差异化,差异化主要应体现在一定程度的地方化,要体现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新兴经济中心的特殊地位,体现深圳新的发展模式、新的探索和新的市场趋势。”他说。

“总而言之,创业板的制度设计要体现出深圳特色。”王建辉表示,一是应更多地体现市场化的环境,比如创业板投融资群体的不同,在统一法律法规之下,深圳当地法律法规应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另外,包括创业板信息流动、信息披露等要完全体现出市场化。

二是创业板制度设计应体现深圳当地独特的、充足的新兴行业企业资源,体现出深圳对新的商业模式的尝试,特别还要体现粤港澳大湾区的企业特质。

三是制度设计上要有前瞻性,为未来市场发展预留更多空间。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制度设计来说不宜过于严格,让其进入的门槛变得更低,应该提高宽容度。不过,违法违规惩戒要更严格,让红线变得更加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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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