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首个收购上市公司虚假信披案件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9月21日12:59分类:三板

9月16日,奔腾集团832650发布公告,一口气收到三份证监会行政处罚单,分别为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6 号和97号、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3号。

奔腾集团全称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14日在内蒙古赤峰市成立,主营各类家用电器和消费性电子产品的批发和零售,目前公司共拥有旗舰店 16 家、连锁店 82 家、加盟店188 家等实体店和“你的网”网上商城,是侧重于三四线城市市场发展、具有较强实力的电器批发零售连锁企业。2015年6月24日正式挂牌新三板,现注册资本为37097.88万元,为基础层做市企业,现有股东人数为289。挂牌后的2015年至2018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4.34亿元、15.46亿元、15.55亿元、15.82亿元,净利润依次为1.27亿元、1.28亿元、1.13亿元、1.16亿元;2019年半年报营业总收入为8.85亿元,净利润为0.57亿元。新三板评论认为,公司的营收和净利在新三板近万家企业中都应归属头部优质企业了。

案件的起因缘于2017年1月3日公司发布的公告,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拟在A股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议案》,议案内容为:公司拟在A股市场收购上市公司,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推进,寻找与公司战略契合的标的;如进入收购实质性阶段,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董事会则发起审议程序,及时信息披露;如确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则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相应程序。

当时公司的这份公告确实让整个新三板市场为之一惊,瞬间吸引了众多新三板人士的好奇和关注,新三板评论认为这应该也是新三板史上第一份主动提前公开收购上市公司意向的提示性公告。

在上述三份决定书中,证监会认定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涉嫌四类违规: 一是奔腾集团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奔腾集团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三是奔腾集团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四是操纵“奔腾集团”价格。

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年12月6日,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通过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0635)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国有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要求受让方需在2016年12月19日17点之前携带“资格预审材料”到英力特集团现场报名。

2016年12月7日,奔腾集团董事会形成《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内容是:“同意公司参与认购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转让其持有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5,322,68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25%)及所持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2016年12月16日,奔腾集团股东大会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相关事项。

2016年12月19日,奔腾集团法定代表人张郁达委托行业专业人士雷某华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到英力特集团申请报名参加调研。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包括《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奔腾集团《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包含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奔腾集团对上述决议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2016年12月30日,奔腾集团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其中第二项议案为:《拟在A股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议案》,议案内容包括:“公司拟在A股市场收购上市公司,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推进,寻找与公司战略契合的标的。”2017年1月3日,奔腾集团公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奔腾集团提供的《关于奔腾集团参与收购英力特化工股权的情况说明》称:“2016年12月22日,雷某华经考察后向我公司董事长张郁达建议放弃参与英力特集团的股权公开转让,听其建议后,我公司决定不再参加英力特集团的股权公开转让,之后未再与英力特集团有过任何联系”。英力特集团2017年5月15日出具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内蒙古赤峰奔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英力特化工股权转让事项有关情况的说明》称:2016年12月22日,奔腾集团未参加尽调,且后续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再没与英力特集团有任何联系。

《奔腾集团情况说明》与《英力特集团情况说明》互为印证,证明2016年12月22日后,奔腾集团已决定不参与竞购英力特化工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奔腾集团仍通过有关决议并对外公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存在误导性陈述。

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1月6日,奔腾集团收到股转系统的问询函,问询奔腾集团2017年1月3日披露的《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内容及“奔腾集团”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奔腾集团于当日申请停牌。

2017年2月21日,奔腾集团披露《关于股转公司问询函的回复》称:“奔腾集团于2017年1月6日向英力特集团发送邮件申请成为意向受让方,当日奔腾集团收到英力特集团回复邮件,通过资格预审。公司并于当天收到英力特集团邮件发送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申请停牌”,上述内容与《奔腾集团情况说明》和《英力特集团情况说明》描述的事实不符。2017年1月6日,奔腾集团因股价异动和信息披露问题被股份转让系统要求停牌,而非奔腾集团主动停牌。

奔腾集团上述行为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奔腾集团董事长张郁达,组织、策划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田永林,参与、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操纵股价

根据证券账户交易终端硬件信息、资金往来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张郁达”“王某蕾”“邹某燕”“周某言”“臧某强”“张某婷”“西藏奔腾”“西藏万盛”“北京万盛”9个证券账户存在紧密关联性,由张郁达、张晓敏实际控制使用。张郁达、张晓敏利用账户组,使用自有资金和奔腾集团资金,操纵“奔腾集团”价格。

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张郁达、张晓敏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连续交易“奔腾集团”,操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致使“奔腾集团”价格连续大幅上涨。

账户组在操纵期间买入“奔腾集团”股票344.3万股,卖出66.7万股。2017年1月6日,“奔腾集团”股票停牌,账户组剩余持仓277.6万股,持股市值16,794,800元。

操纵期间共有5个交易日,账户组申报次数占比均超过30%,成交量占比在50%以上、买入成交量占比在40%以上的有4个交易日,有3个交易日存在反向交易;账户组总成交量占同期交易量的比率为56.74%。2017年1月6日,账户组成交量占当日总成交量的比率高达70.13%。

操纵期间,账户组持有奔腾集团非限售流通股占非限售流通股总量的比例不断增加,最高达到71.84%。而12家做市商所持奔腾集团非限售流通股占非限售流通股总量的比例不断降低,最低仅占非限售流通股总量的1.41%。

作为奔腾集团的时任董事长,张郁达知悉包括做市券商在内股东的持股情况。奔腾集团在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曾14次查询股东名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在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自动向奔腾集团发送股东名册20次。

2017年1月3日,奔腾集团在决定不参与竞购英力特化工股权的情况下,仍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并对外公告,公告内容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操纵期间的5个交易日内,账户组都发生了连续(3笔及3笔以上)主动买入“奔腾集团”股票的行为,股价在短时间内迅速被推高,最高幅度发生于2017年1月6日,“奔腾集团”股价在76分钟内提高了24.49%;同时,账户组都发生了以高于做市商卖出报价和明显高于其他市场投资者的申报价格进行买入申报的行为,做市商报价及股价在短时间内大幅提高。

账户组在操纵期间买入“奔腾集团”344.3万股,买入金额15,372,400元,卖出“奔腾集团”66.7万股,卖出金额3,694,540元,实际盈利703,691.74元(扣除税费);持仓“奔腾集团”277.6万股。

操纵期间,“奔腾集团”股票价格从3.05元上涨至6.05元,涨幅为98.36%。同期新三板成份指数下跌0.55%,偏离98.91%;做市成份指数上涨1.4%,偏离96.96%。

抗拒调查

当事人以特别恶劣的手段,阻碍、抗拒证监会调查人员行使调查职权,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具体表现为:态度蛮横,多次威胁恐吓调查人员;在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工作的场所内安装录音设备进行窃听;藐视执法权威,对询问过程的严肃性毫不在意,信口雌黄,频频编造谎言以求自圆其说,并向调查人员提供虚假证据材料,情节特别恶劣,应予以严惩,依法对张郁达、张晓敏采取“顶格”处罚。

最终,证监会决定:1、责令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2、对时任董事长张郁达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 3、对时任董秘田永林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4、责令张郁达、时任副董事长张晓敏依法处理非法持有 的“奔腾集团”股票,没收张郁达、张晓敏违法所得 703691.74 元,根据没一罚五并处以 3518458.70 元的罚款;5、 对张郁达和张晓敏夫妇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新三板评论发现,公司于2017年1月9日起开始停牌,2017年10月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蒙证调查字 2017003 号),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2月1日,公司在停牌近13个月后恢复交易,股价一路狂跌,于2019年8月1日创下历史做市以来的最低价0.28元,相比2017年1月6日盘中的最高价6.11元累计跌幅高达95.42%,投资者们损失惨重。

2019年9月19日,公司发布董事会公告,张晓敏辞去董事和董事长职位,选举张婷婷为公司董事。

公司借壳事件的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终于划上句号,新三板评论希望奔腾集团能够积极吸取教训、及时规范运营,顺利走出低谷,重新焕发生机。(作者:周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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