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新三板转板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9月16日20:27分类:三板

近期,很多投资者和媒体朋友都在咨询我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新三板真的会推出转板机制和何时能推出。

新三板评论认为,新三板转板通俗地讲就是指新三板挂牌企业不需要经历当前漫长的正常的IPO申请和审核流程,而只经由证监会或交易所核准后直接从新三板转移至A股上市。目前已经IPO上市成功的几百家新三板企业,都不能归纳为新三板转板股。

作为最早关注和一直跟踪这个新三板热点的自媒体,新三板评论已经写过多篇分析新三板转板的文章,现先转发2016年10月13日新三板评论的一篇原创文章:

让新三板狂欢的转板 恐管理层还没整明白

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文件中提到“要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健全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一石惊起千层浪,瞬间很多新三板媒体就捕捉到了其中的新闻点,于是乎新三板各方群情激昂,大呼转板要从天而降,新三板就此歌舞升平。但现实还是刮了新三板一耳光,新三板做市指数从10日至12日连收3根阴线。

关于转板这个话题,本人在2016年4月7日就曾在自己的个人公众号写过一篇文章“新三板转板,努力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互通”,里面罗列了关于转板的全部官方文件和发言,今天我依然认为努力实现就是实现起来很难。

这三天来,我起了几次意想对热议的转板再写点东西,但总觉得说实话会扫大家的兴,所以迟迟不敢落笔。今晚趁着酒意和夜深人静,斗胆写出来,以下内容仅为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何为转板   暂无定义

转板一词,从2012年9月17日国务院发布《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进一步完善不同层次市场间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起,传了四年多,但仔细查询一下,何为转板其实并无准确的概念和定义。之前很多媒体将新三板企业停牌申报IPO也纳为转板,实为大错特错。

本人检索了一下相关资料,只发现两条与转板定义相关的内容:

一、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明确 “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第二天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回答记者问时指出:“按照《国务院决定》的精神,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转板上市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

二、2014年10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15条意见》其中提出“推动在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

除了上述两条,其他文件基本都是用的“研究转板”或“转板试点”相关字眼,既使是上述两条依然未给转板以明确定义。

如何转板  左右为难

新三板人为什么对转板异常的热心,其实大家都清楚,转板说白了就是整一个IPO的绿色通道出来,能让新三板企业不经当前的IPO排队就能上主板。

前不久证监会出了个扶贫IPO绿色通道,如果现在再整个转板绿色通道,全是插班生和插队者,中国的IPO还有公平可言吗?

个人认为,既使要推出转板,如何界定转板企业标准其实非常难,如果就按目前创业板IPO标准再加股东分散度,可能会有以千计的挂牌企业符合标准,那转板也得排队,也就成了另一个IPO排队,如何审又成了大难题,或者先审谁又是无法有效公开公平公正执行了。

同时目前界定转板就是转往创业板,那些符合IPO要求但却不符合创业板行业要求的,岂不是得排除在转板之外。

另外,新三板企业的转板审核是不是还是像IPO过会一样要上证监会的发审会审议。

转板意义  有待商榷

关于转板,从股转到证监会再到囯务院已经提了N次N长时间了,但一直在研究中,包括1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涉及到转板字眼,也只是当天全文中34点内容中的第20点内容,占全文份量的1/34,个人认为这只是一个官方文件的正常行为,没必要去过度解读。狼来了狼来了,喊多了总会有一天会来,但至少不会是这次。

个人认为转板的利弊可从三方面来分析:

第一, 转板对新三板二级市场是个好事,因为有了炒作理由,更会有赚钱效应;

第二, 转板对挂牌企业,将二级分化异常严重,优质企业将如鱼得水炒作升天,其他企业将是一潭死水僵尸遍野;

第三, 转板对新三板整体未必是好事,因为届时新三板就只是跳板过渡板,就不再是个有效的独立的证券交易所,优质企业就只是新三板的匆匆过客,新三板就彻底成为了场外市场,北京证券交易所就永远只是一个梦。

转板春天  只在三途

个人认为,如果硬要说新三板转板何时能真正全面推行,可能只有两个途径,否则只可能是试点,而且是仅仅试点几家而已,:

第一,是主板实现了注册制,转板绿色通道也就不影响IPO公平公正了;

第二,是新三板最后定义为所有企业申请主板IPO的必经通道,挂牌成为上市的必经流程,转板也就成了IPO路上的一个普通流程而已;

第三,是新三板分层推出了最高层精选层或叫竞价层,该层的市盈率及流动性已经和创业板相同甚至超越时,转板就无关痛痒了,转不转板也就无所谓了。

写完此文,又到了13日凌晨,希望大家看完后,不认为是我的一派胡言就好,也希望我的个人浅见能为转板的研究者提供参考。

 

以上是新三板评论三年前的一篇全面分析新三板转板的文章,当时还忘记了加入一个观点,新三板转板的传言实际上造就了2014年至2017年新三板老股中介骗子们的赚钱黄金期,很多投资者就是听信了骗子们说的新三板可以直接转板才掉进了深坑。虽然时过境迁,新三板的生存环境也发生了很多变化,但现在再看看其中的观点,还是不落伍。

新三板评论发现,自从2016年底起各类官方件中好像都没再提及新三板转板字眼了。而最近一次直接提及新三板转板,是在今年5月30日由北京市政府主办的2019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全国股转领导在发言中指出:“具备一定条件的新三板挂牌公司,不经IPO的环节直接向沪深交易所的市场板块提出上市申请,这个路径是可行的,既有利于企业在不同的市场层次和板块间进行自主的选择,也有利于完善各层次市场的有机联系,下一步会在改革推进的过程中逐步去完善。”

最后新三板评论认为,新三板直接转板的制度设计需要先实现两个前提:一是注册制在创业板的全面落地;二是精选层在新三板的正式推出。只有这样,监管层才有可能出台新三板向创业板的直接转板举措,以避免当前转板可能产生的巨大跨市场套利空间。而且,新三板直接转板的A股板块最大可能就是创业板,转去科创板的可能性不高。至于转板制度何时能成行,如果创业板注册制和精选层都能在今年底前落地, 明年底左右就有望看到成功的转板案例。(作者:周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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