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控股终止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

中证网2019年08月11日09:51分类:上市公司

中证网讯(记者 杨洁)8月9日晚,文一科技(600520)、紫光国微(002049)、紫光股份(000938)、紫光学大(000526)同时公告,收到紫光集团的通知,因近期内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经各方友好协商,清华控股终止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投控”)转让其所持紫光集团36%股权。

终止筹划股权转让后,紫光集团的原有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清华控股仍持有紫光集团51%股权,仍为紫光集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支持紫光集团发展。

在高校企业体制改革背景下,过去一年时间,清华控股曾两次筹划转让紫光集团控制权,不过都宣布终止。

2018年9月4日,清华控股与苏州高新和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清华控股拟分别向苏州高新和海南联合转让其所持有的紫光集团30%、6%股权;同时,清华控股与苏州高新、海南联合三方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拟于股权转让交割后对紫光集团实施共同控制。

2018年10月25日,清华控股与苏州高新、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共同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

同日,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与深投控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清华控股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并拟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清华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动或作出类似安排,达到将紫光集团纳入深投控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以实现深投控对紫光集团的实际控制。《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紫光集团积极配合深投控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2019年8月8日,清华控股、紫光集团与深投控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同意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合作框架协议》将被终止,其对各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除《合作框架协议》第六章(保密)约定的义务外,各方在《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其他全部权利义务均不再享有或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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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