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第一家做市回购股份完成注销的公司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7月10日10:30分类:三板

6月26日,美兰股份(430236)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称,公司自3 月29 日至6 月3 日回购了300 万股,并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00万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笔者发现,这是2018年12月28日全国股转正式发布《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之后,新三板首家做市回购并完成注销的案例。

美兰股份,全称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完成后总股本为5706万元,主营业务为高效广谱、低毒环保的生物化学农药制剂产品的研发、复配生产及销售,创新层做市企业,目前拥有6家做市商。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3日, 2013年7月2日挂牌新三板,2018年营业收入1.009亿元,净利润978.54万元。

1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含)每股2.40 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720 万元,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含)300 万股且不低于1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00%且不低于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资金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做市转让。

2 月18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3 月29 日,公司进行了首次回购股份的操作,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3%,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0.67%。本次回购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70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8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5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0.49%。

根据《公司法》、《全国股转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1%或1%的整数倍时,应当在事实发生后2 个转让日内披露。公司先后于5月6日、8日、29日和31日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2%、3%和4%的4份公告。

6 月3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公告》,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本次回购已经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期提前届满,公司回购方案实施情况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对照如下:

1、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转让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5%、回购股份数量的100%,未超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回购股份数量上限300 万股(含),符合股份回购方案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最高成交价为1.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元/股,未超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4 元/股(含),符合股份回购方案规定;

3、公司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538.61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74.807%,未超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20万元(含),符合股份回购方案规定。回购资金使用较少的原因系公司以做市方式在二级市场回购股票价格低于预期回购价格所致;

4、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为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作为一个新三板职业投资人,笔者认为2018年报每股收益0.16元,公告前收盘价1.75元,离2.4元的上限回购价还有较大空间,同时回购300万股也应该可以把二级市场的做市价格推上去,可能是个投机的好机会。所以在跟踪观察了20天后,于2月20日以1.85元买入了1万股,不成料想之后再也没有出货的机会了,最后不得不以1.76的价格止损出局。因为笔者持续盯了两个月的盘,发现一直是在买做市商卖一报价的单子,我试过很多次比做市商低几分钱主动挂出卖单,迟迟不见做市商撮合买回去,看来做市商也是想出货,虽然有差价也不愿意撮合买回。所以笔者推测这300万股可能主要是在买做市商的库存票,这个猜测等到半年报出来就可以水落石出了。

笔者认为,公司作为继海能仪器(430476)和基康仪器(830879)之后,第三家公布回购公司股份的做市企业,能后来居上率先完成了股份回购,主要是由于回购金额小、股东人数少以及回购快速坚决。(作者 周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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