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上市公司与不良中介一起处罚 证监会坚持“一案双查”

证券日报2019年07月10日09:17分类:市场动态

记者 包兴安 

近年来,证监会坚持一案双查,违法上市公司与不良中介一起处罚。《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立案调查。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障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只依靠一个监管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要发挥市场的力量,在监管、投资者教育、专业服务机构尽责等多方面形成合力。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被调查可能会对瑞华的业务造成一定影响。依据过往案例看,部分已受理的公司可能会被“中止审核”。

今年5月份,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因在ST康美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科创板申报公司利元亨、科前生物、联瑞新材因为广东正中珠江是其审计机构而被中止审核。6月份,上述3家公司恢复审核。

刘哲表示,随着科创板的设立,上市制度和交易制度改革进程的加快,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中介机构,首先,要明确定位,这些专业机构是信息披露的质量保障,不是企业的保护伞,而是应该与监管形成良好的辅助和互补,成为监管的一道屏障;其次,要勤勉尽责,审计、财务、法律、评估等各类中介机构都需要遵守行业公认的执业标准,规范和引导中介结构勤勉尽责的运作;最后,追究责任,对于协助公司造假或者虚假陈述的行为给予处罚措施和追究相关责任,专业机构对评估报告尽责,出了问题追究后续责任。建立行业内规范,通过市场化规则实现优胜劣汰。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就包括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案。

证监会披露信息显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雅百特2015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同时为雅百特提供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枝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核服务,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审核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并处以174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勇、顾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

此外,今年1月22日,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的行为作出处罚。对大信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大信事务所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钟永和、孙建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部分中介机构重市场份额,轻合规管理,激进扩张规模,开展证券业务怠于履责,甚至是玩忽职守,为欺诈行为的发生大开方便之门,挫伤了投资者对于中介行业的信心。对于上述行为,必须通过严格执法重拳治乱,使各种造假欺诈行为无处遁形,让各类责任主体罚当其过,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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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