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以信披为中心 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证券日报2019年07月04日10:49分类:市场动态

记者 朱宝琛

注册制率先在科创板试点。与A股IPO现行核准制相比,注册制将以信息披露作为核心,更加强调市场化和法制化。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介绍,注册制是一种不同于审批制、核准制的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它的基本特点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通过要求证券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使投资者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对证券价值进行判断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的价值好坏、价格高低不作实质性判断。

目前,注册制已经成为境外成熟市场证券发行监管的普遍做法。除美国外,英国、新加坡、韩国等都采取具有注册制特点的证券发行制度。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有关做法,将注册条件优化、精简为底线性、原则性要求,实现了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和问询回复的全过程公开,体现了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让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的基本特征与总体方向。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所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看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A股市场两项关键制度创新,二者的落地实施,不仅会改变A股IPO理念,而且会改变整个A股市场的生态。

董登新认为,注册制受到市场各方高度关注和期待,其制度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对发行人投资价值进行实质性审核或判断;第二,注册制实行“监审分离”,它将IPO审核权赋予交易所,而证监会则主要负责备案与注册,并拥有一票否决权;第三,注册制大多设置多通道的IPO标准和多通道的退市标准,具有很好的包容性和开放性,进而营造一种进退自如、大浪淘沙的市场环境。

A股市场股票发行实行注册制,从提出到试点落地,已有多年时间。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2019年1月份,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从设立科创板入手,稳步试点注册制,逐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证券发行注册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逖日前在“2019中国上市公司论坛”上表示,注册制是科创板建设的重中之重,需着力做好市场化和法制化两项工作。市场化层面,要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法制化层面,要完善法治,提高违法成本,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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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