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重返港股上市筹资200亿美元?官方回应“不予置评”

南方都市报2019年05月29日08:53分类:港股

5月28日消息,据外媒报道,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在纽约市场进行创纪录的首次公开募股(IPO)后,阿里巴巴正在考虑通过第二次在香港上市筹集200亿美元资金。对此,阿里方面回复南都记者称不予置评。

2014年,阿里巴巴在纽约证交所发行股票筹集218亿美元资金,创造美国股票市场有史以来最大IPO,到2017年底阿里市值突破4500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九大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在截至上周五的过去一年时间里,阿里巴巴集团股价从198美元(2018年5月28日收盘价)跌至155美元(2019年5月26日收盘价),累计下跌22%,市值缩水至4018亿美元。

阿里巴巴一年来的股价走势。

事实上,在2013年准备赴美上市前,阿里巴巴的第一选择是在香港上市。

和大部分科技公司一样,阿里巴巴在发展壮大之前经历多轮融资,随后又经历了B2B业务在香港上市、退市,到2013年准备重新上市前,马云团队的股份已经被稀释到了10%左右,远远地低于日本软银集团和美国雅虎。但管理团队为了掌握对公司的控制权,在重新上市之前,阿里时任CEO陆兆禧和港交所谈判引入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即现行的管理团队拥有董事会里多数董事的提名权,由此来保证,即使管理层只有10%的股份,也可以把阿里巴巴的控制权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

然而在2013年,港交所并不支持合伙人制度,阿里方面则坚持合伙人制度作为其底线。最终导致双方谈崩,阿里远走美国纽交所。原因在于纽交所早在1992年便允许A/B股制度的存在,即同股不同权: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分为两种,一种是A型股,卖给普通公众,另一种B型股的股票由管理层持有,A/B股的关键差异在于B型股的投票权是A型股的10倍(甚至20倍),由此实现管理层以少数股权控制公司,与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本质相同。

直到2017年12月15日,港交所宣布修改现行上市规则,允许存在双重股权机构的新型企业上市,引发业内感慨“如果当时允许阿里以合伙人制度在港交所上市,那现在的港交所将坐拥全球十大市值企业中的两员:腾讯和阿里巴巴。”

修改规则后的2018年,小米、美团等科技公司均以同股不同权的制度陆续在港股上市。截至发稿前,小米集团市值2349亿港元,美团点评市值为3434亿港元,腾讯控股市值则高达3.13万亿港元。

对于阿里巴巴什么时候会回香港上市,港交所CEO李小加上月底接受《财经》采访时表示,“如果阿里发现它的股价在亚洲时段有交易的可能性,它有可能来。当然,增加一个上市地也会给它带来更多监管成本。一定是当它觉得好处比成本更大,它才会来。所以等将来内地资金可以进入香港购买港股,就可以通过互联互通机制买阿里的股票了,也许就是阿里回来的一天。”

李小加认为,“阿里百分之百会回来,只是时间长短问题。一年?五年?回来是回香港还是回上海?这是它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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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