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方债前4月发行逾1.64万亿元 财政部要求加快速度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4月30日18:08分类:财经导读

新华财经北京4月30日电 财政部30日要求各地应当合理把握发行节奏,切实加快债券发行进度,需在6月底前完成提前下达新增债券额度的发行,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全年新增债券发行。数据显示,2018年1~4月全国没有发行一只地方政府新增债券,5月份才开始有百余亿元的新增债券发行,2万亿元的新增债券发行集中在6~10月。

财政部数据显示,1-3月发行新增债券11,847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5,18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6,660亿元),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2,220亿元。此前,财政部部长刘昆在3月份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称,“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争取9月底前将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发行完毕”。

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出,围绕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要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同时要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债偿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这将对财政信息公开的细化提出新要求。

财政部30日表示,将不再限制地方债券期限比例结构,地方财政部门可自主确定期限。对于一般债券,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合理均衡各期限发行规模,满足更多类型投资者的期限偏好。对于专项债券,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期限、投资者需求、债务年度分布等因素,科学确定发行期限,逐步提高长期债券发行占比,更好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

据新华财经统计,截至4月30日,全国36个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1-4月共发行412只、16,452.67亿元地方债,其中一般债8,190.35亿,专项债8,262.32亿元;江苏、湖北和四川三省发行量居前三位,占全国地方债发行量的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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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前四个月,36个省区市(建设兵团所发债统计在新疆自治区)共发行118只一般债券和294只专项债,其中陕西、湖北和四川三省的一般债发行居前,江苏、浙江和广东三省的专项债分列前三位,宁夏、西藏和青海的专项债发行在省级地区中排名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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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9万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今年的地方债发行比往年提前启动,首月即发行4,180亿元,即使在春节假期的2月份,发行量也只比一月份减少10%左右,3月份更是达到6,245亿元,4月份则比上月大幅减少63%,甚至比2月份少4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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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3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6,194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15,559亿元,专项债务80,635亿元;政府债券193,043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3,15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剩余平均年限4.5年,其中一般债券4.4年、专项债券4.6年;平均利率3.5%,其中一般债券3.5%、专项债券3.51%。

4月30日当天,甘肃省通过上交所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发行7年期专项债45.533亿元,中标利率3.84%,投标倍数18.66倍。4月份以来,至少有10只地方债的发行利率较下限上浮超过40bp。

中信建投固收首席分析师黄文涛此前的观点认为,各省“资质”差异决定地方债发行利率的分化。随着地方债由卖方市场逐渐过渡到买方市场,预计未来地方债发行更加突出资质属性,各省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力以及显性或隐性债务率水平等指标,或成为地方债最终发行利率与基准差值高低的决定因素。(编辑:史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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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