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业务指南亮点解读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3月10日14:28分类:三板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3月8日,全国股转公司在官网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申请办理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笔者认为,业务指南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至少复牌5个转让日”,其中详细规定为:

根据《业务规则》股票暂停与恢复转让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应当申请其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暂停转让。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公司股票已因《业务规则》第4.4.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或因重大资产重组处于暂停转让状态的,挂牌公司应当按规定披露或终止筹划相关事项,申请其股票最晚于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的次两个转让日起恢复转让,并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暂停转让,且恢复转让时间不得少于五个转让日。

早在2016年10月21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2016年10月24日,笔者站在二级市场投资者的角度对征求意见稿第四章“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第21条至24条逐条进行了分析,并将补充建议作为意见及时按指定信箱反馈给了全国股转公司业务部。

其中在“给予交易机会”的建议中写道:另外,根据深交所退市规则,退市要经历以下7个步骤:(1)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2)公司股票复牌并交易30个交易日;(3)深交所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4)深交所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5)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复牌并交易30个交易日;(7)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其中,第(2)步和第(5)步,分别对应着上市公司退市期间的两大可交易时段。所以最后个人还有一个建议,是否可参照主板的退市规定,还给予除IPO退市及并购退市之外的全部退市股票一定的交易时间,让二级市场投资者有更多的选择去向,也可能会更利于退市企业出台和执行合理的回购措施和方案。目前已经发生的退市案例基本都是从头尾停牌到最后直接退市,没有了再交易的机会,二级市场投资者直接被关在里面无任何别的选择机会。

3月8日,股转公司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对于已因重大事项或重大资产重组处于停牌状态的公司,要求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后,即终止挂牌相关信息首次披露后,至少复牌5个转让日,是为确保公司股东的交易权利和退出机会。

至少复牌5个转让日,这正常是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合法交易权,同时也给予了全体股东在正式退市前一次集中交易过户的机会,进而有效地避免在摘牌后签协议线下过户的麻烦,以及合理规避因摘牌后线下协议过户时无法享受新三板交易税收优惠而带来的税收纠纷。(作者:周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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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