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全国股转公司新增年报披露要求 意在保护投资者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2月28日15:57分类:三板

近期,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年报披露工作新增了多项披露要求:一是强调挂牌公司应认真梳理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二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督促挂牌公司进一步规范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审计机构高度重视商誉相关风险。三是督促主办券商、审计机构勤勉尽责,重点关注挂牌公司财务规范性、关联交易公允性等问题,充分揭示风险,审慎发表意见。四是强调挂牌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收入、金融工具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已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多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理顺准则适用的衔接,披露行业经营信息。

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也对2018年年报披露工作中关注和惩罚的重点进行了专题回复。

笔者认为,本次年报披露通知中新增的很多要求都是以有效保护好新三板投资者为主要出发点,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关注风险外溢性强、舆情关注度高、财务规范性存疑的公司;二是重点关注挂牌公司及其大股东利用资金占用、不公允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担保等损害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首次明确将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或将对挂牌公司今后参与资本市场活动将产生重要负面影响;四是采取措施提高挂牌公司的违规成本,督促其规范履行市场主体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笔者相信,本次年报披露严格规范之后,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年报的询问函也将暴涨,同时今年的新三板年报中可能会出现不少黑天鹅现象,特别是并购商誉减值可能也会出现A股上市公司一样的洗大澡的套路。

长痛不如短痛,作为市场人士我们支持股转对年报的高压监管。(作者:周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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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