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销售机构迎“最严新规” 牌照将引入退出机制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2月28日14:49分类:基金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唐雪恋)近日,证监会下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非货币基金销售日均保有量低于10亿元不能续展牌照;基金销售牌照有效期3年,到期前6个月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为3年;基金销售牌照“一参一控”等规定引发了市场热议。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销售办法》是对证监会2013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截至2018年末,公募基金个人投资者有效账户数已达6亿。与此同时,办法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实践发展需要,亟需予以调整。为此,证监会启动了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形成《销售办法》及两个配套规则。

高莉表示,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厘清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边界,将各类服务主体纳入监管。二是整合优化公募基金销售牌照注册条件,强化公募基金销售作为金融业务的持牌准入管理。三是全面梳理完善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规范,强化投资者保护与投资者服务。四是强化对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特别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内控与风险管理要求。五是推动提升公募基金销售机构专业服务能力,通过资产配置等服务引导客户长期投资。六是进一步完善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退出机制。

有业内人士表示,基金销售机构尤其是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迎来“最严新规”,行业大洗牌即将来临。

华宸未来基金投资经理柏文轩认为,排除货币基金后,近一年基金销售日均保有量要达到10亿规模这一续展牌照的门槛不低,将促使基金销售平台加大非货币基金的营销力度,聚焦业务,做大销售规模,这对于基金销售机构来说倒不是坏事。无法完成业务指标的销售机构的牌照不能续展,这样行业炒作牌照的现象会减少,牌照的价值会大幅缩水。《销售办法》可以理解为“金融供给侧改革的第一枪”。金融供给侧改革是淘汰小平台的过程,产能出清,集中度提升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长城证券分析师刘文强认为,银行券商等基金销售机构受到《销售办法》的影响小,因其体量大,有完善的风控制度和机制。但《销售办法》加大了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之间的竞争压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日均非货币基金低于10亿元不能续期基金销售牌照,意味着要想保有现有牌照必须加大业绩量,导致竞争压力加大;二是不以基金销售为主业的独销机构不得续期,独销机构不能通过其他业务来扭补基金销售的大量成本,意味着基金销售面临更多的业务竞争;三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得违规从事基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以外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业务;四是关于销售牌照“一参一控”的规定,这让很多大股东纷纷转向自己成立独立销售公司,放弃对于一些第三方销售的控股,这将意味着第三方销售将迎来大量“富二代”加入竞争。

西部利得基金市场部总经理马凌表示,基金销售新规有四点意义:第一,对第三方销售平台规范经营提出更高的要求,促使这些平台改变现在偏短期的销售风格,真正做出规模和特色,更符合监管要求;第二,会让目前市场上涌现出一些真正有意愿做好基金销售的公司和平台,这些新生力量将促进市场的活跃;第三,对于基金销售牌照的炒作行为形成遏制作用,引导基金销售机构更关注经营规模和代销产品结构;第四,意见稿对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组合等提出意见,能够引导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和价值投资,避免扎堆和短期炒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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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