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执行多维度退市指标 防止公司粉饰数据

证券日报2019年02月02日10:10分类:市场动态

记者 左永刚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全新的市场制度体系成为科创板亮点,其中科创板将执行严格的退市制度,除优化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严格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之外,科创板简化了退市程序和增加了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规范类退市指标,并且不再设置专门的重新上市环节。

业内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有助于防止个别主业“空心化”企业粉饰财务数据,从而规避退市约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科创板设立了交易类退市指标,上市公司存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低于3亿元;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数量低于400人等情形,上交所将会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但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分析,从制度设计来看,科创板有着严格的退市标准、程序和执行。标准方面,不仅明确了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等重大违法类退市情形,而且在市场指标、财务指标、合规性指标方面均有退市安排。程序方面,简化退市环节,压缩退市时间,不再设置专门的重新上市环节。执行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如个别主业“空心化”企业,通过实施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交易,粉饰财务数据,规避退市指标,均作了对应安排,如果有证据表明公司已经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将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启动退市。

科创板设立了规范类退市指标,上市公司存在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等情形的,上交所将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位专注于资本市场的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类退市指标将倒逼科创板企业提高规范治理水平,这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同时财务类、交易类、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等指标形成合力,对上市公司形成全方位约束,这将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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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