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内网贷机构要进行出借人风险提示

证券日报2019年02月01日15:05分类:市场动态

记者 徐天晓

1月31日,广东互金协会和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的规定,切实做好风险提示工作,提升出借人风险自担意识,保护出借人、网贷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关于加强网络借贷出借人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首先,网贷机构在网站、APP、 微信小程序等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渠道,须进行出借人风险提示。出借人有有登录网站或APP或微信小程序、注册成为会员、点击投标按纽行为时,马上弹出“风险警示语”。出借人须阅读风险提示并点击确认后,方可继续下一步操作。

其次,出借人阅读和确认“风险警示语”,需出借人亲自操作,网贷机构不得默认勾选代为操作,“风险警示语”内容为:“风险提示:网络借贷为自愿,出借资金须谨慎。风险意识记心上,本息损失皆自担。”

再次,“风险警示语”应位于屏幕正中位置,提示必须足够清晰醒目(红色大号字体),持续时间不少于5秒。

广东互金协会、广州互金协要求各网贷机构须于2019年2月25日前完成上述出借人风险提示工作,协会将对各网贷机构的网站、APP、微信小程序等所有渠道逐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至监管部门。

据网贷天眼研究院不完全统计,2018年12月份,广东地区网贷平台成交总额为261.70亿元,环比下降3.64%,同比下降43.17%,占全国成交额的18.75%,贷款余额为2303.14亿元。当月广东地区无新增平台,累计平台达1136家,新增问题平台3家,累计问题平台794家,在运营平台320家。当月广东地区平台的平均综合利率为8.42%,比2018年11月份上涨0.11个百分点,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平均借款期限为7.83个月,较上月缩短0.74个月,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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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