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新股上市首日涨停 不妨先从科创板试起

证券日报2019年01月15日09:12分类:市场动态

阎 岳 

“(新股上市)首日涨停板这个事情要研究,我个人觉得应该取消。”1月12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北京出席第二十三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时提出了这一建议。他的这一建议旋即引发了市场的热烈讨论。

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推动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尽快落地。

方星海认为,有活力、有韧性,就是说资本市场要参与者非常充分,交易非常活跃,定价合理,这三个要体现。他认为,新股上市首日涨停板限制了交易的活跃度,价格也是虚幻的不合理的。

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是怎么来的呢?2014年1月1日,为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这一制度正式实施。但这一制度在具体执行中则产生了抑制交投活跃的副作用。

在经过了5年的实践之后,这个制度确实有进一步优化的必要。但诱发这个政策的初衷并没有根本改变,即A股仍是一个散户占据绝大多数的市场。

去年10月14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召开投资者座谈会时强调,我国股市有上亿中小投资者,这是中国特色。

因此,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必须要重视、充分考虑这个“中国特色”,就像注册制改革那样,应该遵循渐进的原则。

去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之后,相关方面迅速启动科创板的制度建设。今年1月8日下午,上海金融法院与上交所开展互动。这意味着科创板的建设将会是法律先行,至少是同步运行,在股市建设中实现重大法律突破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科创板面临的法律问题,应该包括新股发行、合格投资者、上市交易、退市等。科创板将试点注册制,这就相当于启动了新一轮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那么新股上市首日涨停板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待注册制在科创板取得一定的实践经验后,可以将成功经验向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主板复制。届时,一套全新的新股发行体制将得以建立。

从我国股市建立以来,对于新股发行体制的探索就没有停步,一直处于不断的改革当中。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实践,当前新股发行已经进入了常态化阶段。但这并不是说,现在的新股发行体制就已经成熟了,能够完全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能够实现股市纳新的初衷。“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是中央给予资本市场的全新定位。伴随着我国股市和经济、金融的发展,新股发行体制就必须与之同轨运行。所以,接下来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更加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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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