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起新三板标识账户才可参与新三板交易和登记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12月16日15:17分类:市场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12月15日晚23点多, 中国结算和全国股转联合在官网发布《关于新设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的通知》,为优化全国股转系统证券账户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两单位启动了全国股转系统账户体系优化项目,中国结算将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对参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登记及转让的深市证券账户新设“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

12月12日,全国股转发出《关于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账户体系优化通关测试的通知》,为验证各方技术系统准备情况,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深证通共同搭建通关测试环境供主办券商、做市商、基金公司、资管公司等各方于12月15日测试。测试结束后,各参测单位应在12月15日22:00前通过回复BPM主题的方式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测试报告扫描件。如测试未出现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重大问题,则优化后的全国股转系统证券账户体系将于2018年12月17日正式上线。

为保证下周一带有“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的证券账户正式上线,中国结算和全国股转连夜正式出台了上述通知,并明确指出“自2018年12月17日起实施,自通知实施之日起,带有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的证券账户才可参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的登记及转让。”

通知中指出,对于存量参与过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登记以及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权限的深市证券账户,统一账户平台对其统一添加“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笔者认为,是指已经取得新三板交易资格的账户包括受限账户和合格投资者账户,均为存量账户,均在周一开盘前自动统一添加“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

通知中指出,对于新申请开通新三板交易账户的全体投资者和机构,在申请时,应采取临柜、见证等方式,主动向证券公司提出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申请,提交《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并勾选“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证券公司应依据投资者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申请,向统一账户平台提交业务申请。统一账户平台审核通过后,根据证券公司的申报添加“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

通知中还指出,“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生成后暂不可取消,如投资者不再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可参照《指南》相关规定,直接申请注销相关账户。

最后,笔者认为11月23日新三板引领指数系列方案的编制和本次新三板账户的单独标识,可能是在为未来精选层政策的推出进行铺垫。(周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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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婧]